标  题: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拉特旗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621MB1688871X/2022-3328620 发文字号: 达政办发〔2022〕75号 成文日期: 2022-12-16
发文机关: 政府办 信息分类: 其他;业务工作 公开日期: 2022-12-29
概  述: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直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直属单位,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经旗...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拉特旗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12-29 00:0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直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直属单位,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达拉特旗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16 

  达拉特旗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升全旗高层住宅小区(公寓)消防安全水平,确保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开展为期30天的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守牢安全发展底线,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入排查治理威胁居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隐患,全面提升居民消防安全素质和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消防机构作用,全面摸清高层住宅小区(公寓)消防安全现状,全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改善高层住宅小区(公寓)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内容 

  在全旗高层住宅小区(公寓)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是否组织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督促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在高层住宅小区外墙悬挂消防安全警示牌。 

  (二)消防疏散通道方面。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车通道是否按要求进行划线标识,是否存在违规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影响消防安全等情况。消防车道上空设置限高架、户外广告等阻碍消防车通行和消防车作业,建筑外墙是否设置户外广告牌,封闭或遮挡建筑外窗,阻碍灭火救援等现象。 

  (三)消防设施器材方面。高层住宅是否按要求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室内消火栓内水枪、水带是否配备齐全、保持完好,室内外消火栓是否存在被遮挡占用、损坏、压力不足等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防排烟系统、消防电梯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四)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小区内是否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电动车是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是否存在充电线路私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是否停放在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 

  以及其他影响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的问题隐患。 

  四、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负责住宅小区问题隐患整改工作,部分重点部门和单位职责如下。 

  各街道、社区负责本辖区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网格作用,组织基层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服务中心集中统一行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全面开展辖区高层住宅小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改。 

  宣传部负责利用媒体和城市大屏、楼宇电视等媒介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对违法案例和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曝光;组织志愿者走进小区、走进家庭宣讲消防知识,帮助查改火灾隐患,营造全社会关心消防、支持消防、参与消防的舆论氛围。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依法督促新建、遗留高层住宅小区取得消防验收备案、验收手续。对历史遗留高层住宅小区推动利用第三评估和专家论证的方式逐步解决。对难以解决的形成专题报告上报政府。 

  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对排查整改不彻底、敷衍塞责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严肃查处。会同各街道、社区组织指导无物业小区业委会、业主负责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共用建筑的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全面摸排全旗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公安局负责联合街道、社区开展高层住宅专项检查工作。整治接收属地和部门移交的违法行为线索,对拒不配合整改的个人或企业进行严肃处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供电分公司负责供电产权线路隐患的整治,重点整治供电线路私接乱拉、敷设不规范现象,供电设备老化、线路老化现象;建筑周围、消防车道上空架设电线电缆阻碍消防车通行和消防车作业现象。 

  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跟踪监督属地、有关部门、企业整改成效,及时反馈问题隐患,提供专业指导并督促整改。 

  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实地抽查整改成效,每半月形成督查通报报旗政府。 

  五、时间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219日前)。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细化工作举措。 

  (二)排查整治阶段(1220日至120日)。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整治,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三)督查验收阶段(120日至131日)。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已完成整改问题“回头看”。政府督查室、消防救援大队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正把此次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摆到重要位置,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铁腕整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认真督促整改,切实做到“除患务尽”。同时,要加强配合,做到信息互通、形成合力,着力解决需多部门联合执法的难点、重点问题,实现整治效果最大化。 

  (三)及时反馈,强化推动。各街道、宣传部、公安局、住房保障、供电等部门于12月16日前将负责人、联系电话报送至旗防火委办(联系人:薛轶雄,电话18404774928,邮箱1903556266@qq.com)。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实行半月报制,各街道、有关部门每半月上报一次工作进展及隐患整改台账(详见附件)。政府督查室、消防救援大队对问题台账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反馈发现的其他问题并督促限期整改,对于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的属地和部门,予以通报并报送旗委政府。     

  附件:1.达拉特旗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情况汇总表 

     2.达拉特旗高层公寓建筑基本信息统计表 

      3.达拉特旗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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