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印发2024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621MB1688871X/2024-3601819 | 发文字号: | 达教体发〔2024〕3号 | 成文日期: | 2024-05-06 |
发文机关: | 教育体育局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业务工作;义务教育 | 公开日期: | 2024-05-10 |
概 述: |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达拉特旗2024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达拉特旗2024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做好招生各项工作,确保中小学幼儿园新生能够按时入学。
达拉特旗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6日
达拉特旗2024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入园入学办理一件事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达拉特旗委、政府关于招生入学方面相关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新生入学范围
幼儿园: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包含1日、31日出生)、身心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幼升小: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2018年8月31日 )且未在小学建立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小升初:达拉特旗的小学毕业生和迁居达拉特旗的2024年小学毕业生。
二、 学位类型及分配方式
(一)学位类型。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提供的居住信息,我旗将新生学位划分为4个类型。
学位类型1:适龄儿童少年或监护人在树林召镇区内有自购(建)住宅且实际居住。
学位类型2:适龄儿童少年或监护人在树林召镇区内自购公寓且实际居住。
学位类型3: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在树林召镇区内租房且实际居住。
学位类型4:一是提供虚假资料、虚假证明或注册信息错误的新生;二是2023年秋季注册但未入学或已入学而自行退学的新生;三是已注册,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或拍照上传审核资料的新生。属于本类型的新生将由教体局随机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二)分配方式。
按照学位类型1、2、3依次分配。根据分配的先后顺序,如某一学位类型的注册人数已超过计划招生人数,根据2023年11月发布的“达拉特旗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公告”,用住宅注册入学的先分配公告发布前购买住宅注册的新生,再分配公告发布后购买住宅注册的新生;公寓注册入学的先分配公告发布前购买公寓注册的新生,再分配公告发布后购买公寓注册的新生。如果在该校招生区域无法合理调整的情况下,若某一类型注册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则实行电脑摇号入学。同时,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市教体局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方面的文件精神,对生源数量较多且较集中的小区,结合周围学校分布情况,采取多校划片方式入学。电脑摇号在纪检、媒体、家长代表的监督下进行。
三、新生入学流程
(一)网上注册 (包括非达旗在园在校新生)。
1.注册时间。
(1)幼升小:5月11日8时至5月17 日18时。
(2)小升初:5月18日8时至5月24 日18时。
(3)幼儿园入园:6月1日8时至6月7 日18时。
2.新生注册网址。
“蒙速办”APP—新生入学“一件事”。
3.提示: 一是家长要认真学习《达拉特旗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实施方案》《2024年新生入学注册系统培训视频》,清楚知道自己居住地所属街道、社区和小区,班主任会将三级地址(街道、社区、小区(片区)) 统计表发家长群,供家长查询;二是系统每生只允许注册一次,请正确选择“报名旗区”和“报名学段”;三是“实际居住地信息”一定要与《2024年达旗镇区新生居住地址信息核对表》一致,严禁选择“其他”;四是注册结束后要打印“2024年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五是注册期间内如有修改,必须重新打印信息登记表,确保网上信息与纸质信息登记表内容一致;六是旗内在园在校就读的适龄幼儿、小学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注册上传资料,逾期未注册和未上传资料的不再安排补报。
(二)资料上传。
新生家长网上注册完成提交数据后,系统自动出现“填写邮箱”和“上传佐证资料”提示,打开邮箱可以打印报名登记表。上传资料分四部分:即户籍资料、房产资料、辅助资料和特殊情况,每部分最多限8张。户籍资料需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及监护人(父母)户口页;房产资料:产权证号页、产权人页、购房合同还需上传双方签字盖章页、附记页、平面图;辅助资料:自购(建)房上传水费、电费、天然气费、供暖费、有线电视费等缴费单据原件任选三项各一张,租房上传租房合同、房主房屋产权证、居住证或全员信息登记卡;特殊情况:如有其他补充说明的都上传到特殊情况。拍照上传资料一定要清晰。
(三)资料审核。
1.幼儿园入园资料审核。网报结束后,由教体局对系统内资料进行审核,无需提供纸质版。对提供虚假资料、虚假证明或注册信息错误新生,不按片区分配,随机安排到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
2.中小学入学资料审核。
(1)达拉特旗在园在校新生的资料审核:初审由幼儿园、小学进行。主要审核纸质“信息登记表”与网上注册“数据时间”是否一致,新生学位是否正确,原件资料内容与上传资料是否一致,上传资料的类别是否齐全、是否完整,上传资料照片是否清晰。复审由教体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初审结束后,教体局会同公安局、房管局、不动产中心、大数据中心、拆迁办、移民办、棚改办、自然资源局、公证处、残联、民政局、各街道(村)社区(社)、各中小学幼儿园等对上传的新生资料进行网上审核。
(2)非达拉特旗在园在校新生资料审核。
审核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7月26日。
审核地点:行政综合办公大楼二楼学生资助大厅(法院西南融媒体中心)。
审核提示:非达拉特旗在园在校新生所提供的审核资料与达拉特旗在园在校新生相同,“小升初”新生还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表。
(四)招生区域的划分。
按照教育部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政策,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我旗学校布局、招生计划及生源分布情况,统筹合理划片。
(五)新生的分配结果查询和报到。
1.分配结果查询及报到时间。
幼儿园:2024年7月1日查询分配结果并到录取幼儿园报到。
幼升小:2024年8月19日查询分配结果并到录取学校报到。
小升初:2024年8月21日查询分配结果并到录取学校报到。
分配结果查询:登录蒙速办APP—新生入学“一件事”一小学划片分配查询。新生家长持户口本到录取学校按时报到,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2.中小学阳光分班。
时间:2024年8月24日。
阳光分班结果查询:登录蒙速办APP—新生入学“一件事”一阳光分班结果查询。
新生分班统一使用市教育体育局“阳光分班”系统集中进行。阳光分班前,学校根据任课教师业务水平、个性特长、年龄结构、性别比例及综合素质等因素,均衡组建“班级教学组”,并录入“阳光分班”系统。“班级教学组”名单在学校公示栏或网站进行公示。
“阳光分班”坚持公开、公正、阳光、透明的原则,公布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严禁各学校在组建新生班级时设立重点班、实验班等。阳光分班全程录像,要求校长、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家长及新闻媒体全程参与。新生必须参加“阳光分班”,否则无法建立学籍,初中未参加阳光分班中考时不能享受分招政策。
四、入学入园所需资料
(一)基本资料(学位类型1、2、3提供)。
适龄儿童少年和监护人的线装户口本。如果新生的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房屋产权人与新生也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 《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如果监护人(即房屋产权人) 不是新生的父母,需提供房屋产权人的户口本及与新生的关系证明材料。
(二)住房资料。
1.自购(建)房(学位类型1、2提供)。
(1)提供2023年9月至2024年5月期间水费、电费、天然气费、供暖费、有线电视费等缴费单据原件任选三项各一张。
(2)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土地证、网签合同、公租房合同、廉租房合同、移民安置房证明、宅基地证明、自建房审批证明、法院判决书等房屋产权证件其中之一原件(网签合同需提供购房交款票据原件)。
关于房屋产权证件的补充说明:
——自购(建)房规划用途为商业的不得用于登记。
——以单位名义集体购房需提供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原始登记表(或花名册),本人购房收款单据、购房合同及其他缴费单据原件。
——房屋产权证属于共有产权的,占比大于50%的一方可以按有房进行登记。
——网报时未交工的小区或楼盘原则上不允许注册。
——房屋产权证件在银行(或其他相关部门)抵押,提供“达拉特旗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原件(家长带身份证去政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助一体机自行打印)或自己登录蒙速办APP 下载房产电子证照。
——房屋产权时间认定以达拉特旗2023年11月23日发布的《达拉特旗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公告》为准。
——拆迁安置房、移民安置房或棚户区改造房,提供拆迁协议安置卡或购房审批表及拆迁、安置等单位的证明,交款单据原件。
——公租房提供与房管局住房保障科签订的租房合同原件,自建类房,提供宅基地证明及批复文件原件。
——用车库、产权共有房(未超50%)进行注册的,虽有产权证件,但均按租房对待。
——新购但未网签或未过户的二手房,即使有协议或公证书,也按租房对待。
——新生及父母与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在一起居住,房屋产权属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提供三代合户的户口本(新生首次落户就在该户)、新生父亲(使用爷爷奶奶的房产)或母亲(使用姥爷姥姥的房产)的独生子女证、新生父母在镇区内的无房证明。注册时还需在“其他说明”中注明。新生分配时,在学位类型1、2未满学校招生计划的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
2.租房(学位3提供)
(1)租房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之前。
(2)提供房主的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和租房协议。
(3)达旗户籍的需提供加盖村或社区公章的“内蒙古自治区全员人口信息登记卡”;旗外户籍的提供“居住证”或内蒙古自治区全员人口信息登记卡。
五、补充说明
(一)招生工作按照家长注册和提供的资料,分配入学学校。
注册结束后,不再受理家长提供的另一处居住信息。网报时未交工的小区或楼盘原则上不允许注册,如有注册的,分配学校时优先分配片区内已入住的学位1、2的新生,再分配用未交工的小区或楼盘注册的新生,如没有空余学位,则分配到周围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二)孩子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缓学的,家长填写缓学申请表并交到幼儿园,经教育体育局批准后可推迟一年入学,但一经注册必须入学,否则下一年按学位4对待。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与本地户籍子女享有同等入学待遇。
(四)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入学:能够在普通学校上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安排在普通学校进行随班就读;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入学要求的适龄残疾儿童到达拉特旗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不能到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安排学校注册学籍并送教上门。
(五)对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分别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暂行)》(内应急发〔2019〕29号) 《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政联〔2019〕1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公办〔2019〕51号)《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暂行)》(鄂教体发(2021)80号)等文件规定予以优待;为达拉特旗经济社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人员子女和达拉特旗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时予以优待。对符合条件的入学新生,经监护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上报教体局,且在信息登记表“其他说明”中注明优待原因,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经教体局审核通过后根据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六)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基〔2022〕13号)文件精神,从2022年新生入学开始,凡因属地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对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阳光分班的学校,由家长提出申请将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
(七)南园街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接升到南园街学校初中部,并在信息登记表的其他说明中注明“直升”,“直升”的学生可以不上传材料。因购房导致距离南园街学校较远,可以按现有居住地址登记入学。
(八)根据达拉特旗教体局《关于将蒙古族学校小学部建成实验小学分校、第六小学建成第十三小学分校的通知》文件精神,毕业年级教师交流轮岗优先在总校、分校间交流,总校区学位1、2的学生经家长提出申请可优先到分校区入学。
(九)本着自愿的原则,响沙湾伏羲学校一年级可以提前报名,报满为止。
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8时至5月9日下午5时。
报名地点:响沙湾伏羲学校。
联系人:吕老师 13789478316(响沙湾伏羲学校)
(十)从2018年开始,同一房屋产权小学六年内对应一个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学位,初中三年内对应一个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学位,即小学六年一房一学位,初中三年一房一学位,非独生子女除外。租房不占用房屋产权人的学位。
(十一)信息登记表中提供的联系电话保证畅通。此外,家长要积极配合招生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如果以各种理由推诿、阻碍调查,按提供虚假信息对待。
(十二)“就近入学”政策只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初始年级招生。新生一经入学后,镇内学校之间原则上不转学,如确有因购房导致家离学校较远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在镇区内转学,则不再按片分配,根据实际转到住所周围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转学程序:在开学前一周,家长登录“蒙速办”APP—新生入学“一件事”—转学登记,提出转学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十三)达旗农村幼儿园毕业的新生,原则上仍在当地入小学,家长在注册期间内只需携带户口本到当地小学注册,注册时不需要上传材料。
达旗农村小学毕业生以随机摇号的方式分配到镇内具备住宿条件的学校入学。如果监护人在镇区内有自购(建)房,可按居住地划片入学,但需提供并拍照上传学位1或2所有的资料。
(十四)从2023年开始,蒙古族学校不再招收初一新生,蒙古族学校片区初一新生分配到第六中学;第九小学不再招收一年级新生,九小片区内新生分配到第五小学和南园街学校。
(十五)部分幼儿园面向全旗范围内招生,分别有第三幼儿园、第五幼儿园、第七幼儿园、第十一幼儿园、第十三幼儿园、第十六幼儿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健全制度,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将招生工作组织机构上报教体局备案。
(二)加强招生工作的宣传。一是招生前教体局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将招生方案、政策问答向社会公布,并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等服务;二是各小学、幼儿园要及时召开毕业班家长层面的新生入学培训会议,宣传本年度招生方案和招生政策。
(三)加强招生工作的配合。 一是新生所在幼儿园(小学)对新生资料进行初审,初审时要严格程序,落实责任,制定表格,记录详实,签字备案;二是配合教体局向新生家长收取部分需要复审的新生资料原件;三是各中小学要选派工作人员协助教体局参与新生资料的复审;四是按照教体局安排,组织入户调查,调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调查结果要签字备案;五是农村学校要为当地一年级新生和六年级毕业生注册提供方便。
(四)坚持阳光分班政策。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必须实行“阳光分班”,各中小学要按照教体局统一安排,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参与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
(五)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中小学严禁违规招收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一经发现或受到举报,追究当事人及校长的责任。
(六)为了使本年度的招生工作更加透明、公平,我旗建立招生工作复核和举报制度,如对中小学分配结果有疑义的,请于2024年8月19日至22日到达拉特旗中小学招生工作小组办公室复核和举报,受理地点:达拉特旗第五小学,受理人:教体局基础教育办工作人员,也可拔打基础教育办电话:0477-5226487;对幼儿园入园问题有疑义,可咨询教体局托幼办,电话:0477-5214364,过期不再受理。
七、其他
本方案仅用于指导达拉特旗2024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解释权归达拉特旗教体局。
达旗招生QQ群(幼升小):383229979
达旗招生QQ群(小升初):562011650
达旗招生QQ群(幼儿园入园):573481571
电话:0477-5226487(基础教育办)
0477-5214364(托幼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