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621MB1688871X/2024-3795703 发文字号: 达政发〔2024〕89号 成文日期: 2024-12-11
发文机关: 政府办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 公开日期: 2024-12-18
概  述:   各相关单位:   《达拉特旗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旗人民政府2024年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 时效性: 有效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12-18 00:0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各相关单位: 

  《达拉特旗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旗人民政府2024年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 

达拉特旗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全旗城市运行安全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8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837)、《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鄂府发〔202457号)和《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鄂安发20243)达拉特旗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达安委会发〔20246)等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把安全发展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落实到具体行动强化数字赋能扎实推进我城市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治理格局,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及时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为推动我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安全基础。 

  2025年城市安全源头治理、风险监测、隐患排查、监督管理、安全保障等能力显著提升重点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初步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城市安全运行保障体系2026年初步实现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目标推动应急管理从传统治理向现代理转变全面完成城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目标任务,城市安全发展取得明显进展2030年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更加完善安全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发展城市。 

  主要实现以下目标:2024年底,中小学安全教育覆盖率100%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覆盖率100%。到2025年底,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完好率100%供水、供热和燃气老旧管网占比<8%城市消防救援力量与城市人口万人配比率达到规划要求。到2026年底,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15%老旧房屋安全鉴定率100%执法信息化覆盖率>90%执法检查处罚率>5%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力量实现全覆盖建成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实现7×24小时应急指挥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能力 

  1.加强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旗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借鉴国家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推进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结合实际统筹开展城市生命线工程、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和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加强燃气、城市道路、建筑火灾、房屋及桥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现场监测,系统提升城市安全精准治理水平。建成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把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公共安全4个板块主要风险监测数据接入平台实现数据汇聚、态势分析、风险预判、重大风险预警、联动处置功能;分析研判城市整体安全运行态势和跨行业领域风险实现分级分类预警和联动处置针对燃气爆炸、火灾、大客流、城市内涝等风险建设重点行业领域监测预警系统,实现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教育体育局、工信和科技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消防救援队、交管大队、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二)提升城市安全源头治理能力 

  2.加强城市安全规划编制实施。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应急管理体系、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消防等专项规划强化各类规划与城市安全治理有机衔接。实行专项规划、重大项目安全评估论证制度,严格控制区域内风险容量,防止风险外溢,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相关准入政策,新建化工项目按规定“进园入区”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加强建设项目实施前的评估论证工作,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保障措施落实到城市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信和科技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队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3.加强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坚持主动风险管理,建立完善覆盖城市生产、生活、运行等各方面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等各环节的城市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全面普查城市安全风险点和危险源并辨识建档做到网格安全生产八清即风险点(危险源)底数清、风险等级清、隐患类别清、所属网格(空间位置)清、监管责任层级清、行业主管部门清、监管责任部门清、信息共享路径清。定期组织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实行分级分类差异化动态管控对责任主体、风险指数、应对措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教育体育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工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消防救援队、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4.完善城市安全法规和标准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标准制定城市安全标准化发展计划,开展城市安全相关标准体系探索研究建立健全城市安全标准体系形成完善的城市安全法治体系。严格执行城市安全法规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强化技术标准对城市运行安全的规范和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司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5.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用足用好国家和自治区支持政策统筹使用好各级各类资金加快推进燃气、桥梁、供排水、供热等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研究提高重要设施的地震、地质、气象等灾害设防标准合理布局城市消防站,加强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完好率100%,供水、供热和燃气老旧管网占比小于8%。城市道路、桥涵隧道符合规划建设标准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公路危旧桥梁隧道改造和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按计划完成。城市堤防、河道等防洪工程按照规划标准建设城市行洪排涝能力与城市管网系统排水能力相匹配。(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教育体育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业保障中心消防救援队、交管大队、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三)提升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能力 

  6.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城市发展特点、地区气候特征和事故发展规律火灾、爆炸、坍塌事故作为防控的重中之重针对各行业领域特点精准施策、消除隐患。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化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城镇燃气、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冶金工贸安全、校园安全、民政机构安全、铁路航空安全、农林渔业安全、商贸服务业安全、文化旅游场所安全、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体育场馆和设施安全、林业安全、粮油储备安全、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电力安全、邮政快递安全等其它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督促各行业领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工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消防救援队、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7.加强灾害治理。加大安全基础工程治理,加强城市地下空间、桥涵隧道等低洼易涝点和医院、学校等重点场所隐患排查,强化排水排涝能力建设城市易涝点按整改方案和计划完成防涝改;动态整改水库大坝重大工程问题、缺陷易燃易爆场所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并定期检测。地震高烈度地区开展城市活动断层探测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对学校、医院等建设工程进行设计施工。编制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采取人防+技防等方式监测防治地质灾害隐患落实临山临坡人员密集场所地质灾害隐患早期识别和巡查预警措施。建设城市周边森林草原防火隔离带,设置灭火水源取水设施,严密防范森林草原火灾。(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体育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四)提升城市安全监管能力 

  8.健全完善城市安全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城市安全领导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城市安全工作,及时研究推进城市安全发展重点工作。城市安全重大问题按程序提请政府研究。明确全各级有关部门城市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按照业务相近原则厘清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责任苏木镇(街道)各类功能区要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约谈、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等行动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城市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9.强化城市安全监管执法。认真落实城市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要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规定配备安全监管人员和装备,定期教育培训执法人员建立先培训后执法机制。统筹加强苏木镇(街道)和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力量,推行派驻执法、委托执法、授权执法等方式加强苏木镇(街道)和各类功能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建立完善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系统执法信息化覆盖率>90%,执法检查处罚率>5%,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建立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切实保障城市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队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 

  (五)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力 

  10.统筹建设城市应急救援队伍。统筹建设城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城市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城市消防救援力量与城市人口万人配比率达到规划要求编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划,按规划建设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11.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反应迅速科学处置、运转高效、覆盖全的应急救援体系。健全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应急信息报告制度和多部门协同响应处置机制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高城市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水平。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现政府预案与部门预案、企业预案、社区预案有效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应急准备能力评估,强化城市应急物资储备调用管理应急物资储备符合规划要求。制定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政策措施,切实提升城市安全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充分利用公园、广场、校园等宽阔地带建立多功能应急避难场所。(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队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12.鼓励安全科技创新和应用。结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组织开展城市安全领域先进安全产品的示范应用,加强安全科技成果、技术和产品的推广使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快推进城市安全科技创新应用。在高危行业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和产品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逐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深入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积极研发和推广应用先进的风险防控、灾害防治、预测预警、监测监控、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工程抗震等安全技术和产品。建立城市安全智库、知识库、案例库健全辅助决策机制。(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信和科技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消防救援队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13.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着力构建城市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城市安全专业技术服务,强化城市安全专业技术服务力量发挥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作用。大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突出事故预防功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覆盖率达100%。加快推进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措施,建立信用修复制度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当事主体及当事人纳入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管理,予以联合惩戒。完善城市社区安全网格化工作体系,强化末梢管理,将城市社区安全管理纳入网格化服务事项,加强对网格内安全隐患的排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委政法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信和科技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队、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14.加强城市安全文化建设。大力推进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增强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定期开展应急避险演练活动中小学安全教育覆盖率达100%。建设城市安全文化教育体验基地(场馆)深入开展城市安全文化创建、城市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在公共场所和媒体平台开展安全公益宣传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大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应急的社会氛围着力培育城市安全文化。(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委宣传部、工信和科技局、融媒体中心、教育体育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六)实现城市安全状况稳定向好 

  15.强化城市安全基层治理。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将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向基层延伸,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全城乡安全协同发展努力形成安全生产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切实以高水平安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16.城市安全事故指标持续向好。在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基础上实现我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平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持续稳定向好。(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信和科技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0-2024年11)。建立健全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保障措施协调解决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研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全面部署建设工作。各苏木镇、街道、开发区(园区)以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及具体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12-2026年10月)。根据任务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围绕安全规划、基础设施、监测预警平台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灾害治理、责任体系、监管执法、城市应急救援、安全科技、社会化服务、安全文化等方面内容对标先进、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汇集建设工作资料,定期召开建设工作协调会议、重点问题点评会议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序进度完成 

  (三)评估完善阶段(2026年12月底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8 1号)及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委托专家咨询服务团队全面评估城市安全发展工作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持续改进形成我安全发展工作整体评估报告 

  (四)持续提升阶段(2027年1月起长期推进)。巩固前期建设成果提质提档。建立巩固建设安全发展型城市工作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城市运行安全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四、组织保障措施 

  成立达拉特旗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组,旗长任组长,负责常务工作的副旗长任常务副组长,旗人民政府各副旗长任副组长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领导、各苏木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统筹推进全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各苏木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相应工作架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单位、任务清单、时间进度强化跟踪问效。要将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纳入对各地各部门综合考核体系,纳入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旗级财政要强化对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的经费投入统筹保障必要的经费。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经验,聘请高水平的权威机构开展全过程指导参与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采取集中宣传、典型宣传、辅导讲座、上门指导、咨询热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全面提高社会各界对城市安全发展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城市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达拉特旗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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