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621MB1688871X/2025-3851994 发文字号: 达政发〔2025〕7号 成文日期: 2025-02-14
发文机关: 政府办 信息分类: 农牧业、林业、水利;生态环境 公开日期: 2025-02-21
概  述: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达拉特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实施方案》经旗人民政府2024年第14次常... 时效性: 有效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5-02-21 00:0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达拉特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实施方案经旗人民政府2024年第14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5214  

  达拉特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我旗获评国家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对建成满5年的达标县开展全面复核评估工作。为顺利通过复核评估,巩固节水型社会创建成效,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理念,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实行严格的节水管理制度,完善科学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体系,增强全旗各行各业节水意识,持续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切实提高全旗节约用水工作总体水平,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评估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协调。统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促进人口、经济、生态和资源协调发展。 

   (二)坚持节水优先、防治并在节水减污的前提下,坚持源头控制与末端控制相结合,以节水促减排,改善水生态环境。 

    (三)坚持制度建设依法管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各行业用水行为,全面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四)坚持科技引领、高效节水。以工业、生活、农业领域节水为重点,大力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三、总体目标 

  通过提高节水水平和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切实缓解供用水矛盾,增强公众节水意识,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全面完成达拉特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到2025年通过水利部复核,成功创建全国节水型社会达标县。 

  四、复核内容及要求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文件精神,水利部会同内蒙古水利厅将于2025年组织相关考评验收工作,对此全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资料备案需在年内完成,同时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列入最严格水资源年度考核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此次全面复核工作,评估依据最新的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2023年8月)执行(详见附件一、二)。评价指标共分12项:用水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用水计量、水价机制、节水评价、节水三同时管理、节水载体建设、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生活节水器具推广、非常规水源利用、节水宣传和加分项。12项评价指标细化为24项评价内容共计110分,85分为合格。 

  此次全面复核工作主要核验备案资料合规性、审核程序规范性、指标赋分合理性和各项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对于资料复核评分低于85分的县(区),不进行现场复核。 

  (一)全面推进行业节水 

  1.农业节水。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优化用水结构,提高农业用水总体保障水平。明确农业节水工程设施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80%以上。 

  2.工业节水。加强企业新、改、扩建用水管理,强化用水计量器具监督和检测,工业用水计量率达100%。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到50%以上。积极推广废水处理再生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鼓励工业园区企业串联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 

  3.城镇生活节水。加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和维护管理,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强化节水技术改造和用水节水管理,建设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达20%以上。 

  4.公共机构节水。完善公共机构节水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强化节水日常管理和节水宣传,在各类用水场所落实节水宣传标志标语等。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50%以上。 

  (二)深入落实节水制度 

  1.水资源配置。加快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纳入全旗水资源统一配置。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实现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 

  2.用水定额管理。按照农业、工业、服务业和城镇生活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在用水定额作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计划用水下达、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 

  3.节水“三同时”管理和节水评价。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制定节水措施方案,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从项目核准备案到竣工验收全程抓起,确保节水设施到位。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实施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工作审查制度。 

  4.水价机制。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水价形成机制和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严格执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按照水资源税征收标准足额征缴。 

  (三)大力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加强节水器具推广使用,开展产品展示、产品展销等活动向广大市民介绍推荐节水器具,引导居民购买和使用节水器具。开展市场专项检查,强化水效标识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节水器具专项检查,杜绝非节水器具的销售。开展公共场所节水器具的更换,对全旗范围内的学校、医院、商场、公园、广场、公厕等场所用水器具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非节水器具进行更换,使节水器具的普及率在公共场所和新、改、扩建居民居住区达100%。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关键节点,充分开展节水志愿活动,鼓励公众参与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增强全社会对水的忧患意识与节水意识,广泛运用电视台、报刊以及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加强企业(单位)、社区、学校等人口密度大的区域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全领域节约用水社会新风尚。 

  (五)创新节水政策支持方式。建立节水激励机制。建立并落实节水载体建设、节水技术推广等补贴或其他优惠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等节水减排,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等示范建设。扩展再生水利用途径,市政污水再生水利用率达20%以上。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达拉特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伟雄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阿木尔布拉格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成   员:白万兴   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杜永茂   融媒体中心主任 

               王海峰   政府办主任 

               张晓云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闫建国   发改委主任 

                 石洛铭   工信局局长 

               白云飞   财政局局长 

               郝建忠   住建局局长 

               姬   智   水利局局长 

               张永平   农牧局局长 

               李俊峰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贾培德   统计局局长 

               马永祥   税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水利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旗水利局局长姬智同志负责。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舆论组、项目建设组、资料收集组、督查督办等6个工作组。具体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姬   智   水利局局长 

  副 组 长:李   锋   水利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政府办、住建局、发改委、工信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水利局。 

  主要职责:面指导复核工作,编制方案,开展调研,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负责与各责任单位、部门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邀请专家指导,为复核工作提供技术保障;负责复核工作经费申请、支出;负责复核接待、迎检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舆论组 

  组     长:白万兴   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 组 长:吕春波   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宣传部、融媒体中心、水利局 

  主要职责:负责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公众号、视频号等多途径节水宣传渠道,开展节水宣传材料收集整理,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项目建设组 

  组     长:闫建国   发改委主任 

  副 组 长:韩   露   发改委副主任 

  成员单位:住建局、水利局、工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相关项目的建设工作、节水载体的创建工作,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资料收集组 

  组     长:姬   智   水利局局长 

  副 组 长:李   锋   水利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水利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农牧局、融媒体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税务局 

  主要职责:负责复核资料的收集汇总、台账制作、申报书撰写、技术报告和县域节水型城市复核工作总结,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资金保障组 

  组     长:白云飞   财政局局长 

  副 组 长:韩   飞   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 

  主要职能职责:负责审批并及时拨付复核经费,确保复核工作顺利开展,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督查督办组 

  组     长:王海峰   政府办主任 

  副 组 长:李振中   政府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政府督查室、发改委、住建局、水利局 

  主要职责:负责督查督办各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按时间节点开展复核工作,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实施步骤 

  达拉特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计划2025年完成,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2月)。组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领导小组机构,统筹协调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的各项工作。摸清县域节水现状,明确创建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并印发《达拉特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力量,广泛开展人员培训和宣传,营造节水型达标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5年3月至6月)。全面开展节水型载体创建,完善节水规章制度,出台节水激励措施,深入推进农业节水、城镇生活节水、工业节水、公共机构节水、再生水利用、用水管理及节水器具的推广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总结梳理阶段(2025年7月)。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要求,巩固和提升建设成果,对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完成验收资料整编工作,向水利厅报送县域节水型达标建设复核资料。 

  (四)深化提高阶段(2025年8月)。结合水利厅复核意见,查漏补缺,持续做好各行业节水工作,争取高标准、高质量通过水利部县域节水型达标建设复核。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旗长为组长的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将复核评估工作列入本单位部门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推进机制并落实专人负责,有序推进创建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旗财政部门要按照水资源税使用管理规定,加大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并整合资源资金,大力推行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形成基于市场机制的节水服务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根据旗级财力状况积极探索“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县级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给予资金补助。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考核制度,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旗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单位、工业企业开展督查,对达标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抓好整改,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各责任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复核工作推进情况报达拉特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大宣传力度。复核工作是全社会的义务和责任,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增强全社会对复核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提高民众知晓率,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人人参与”的创建氛围。 

  (五)压实工作责任。涉及复核评估的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县域节水型社会复核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亲自靠上推动。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对于工作履行不力、未按职责分工完成的责任人,将移交纪检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附件:1.达拉特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各单位责任分工表(按单位) 

            2.达拉特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工作必备条件指标 

            3.达拉特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工作技术评估指标责任分工表(按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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