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内0621执恢1431号,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蒙2020达拉特旗不动产权第0005378号 |
杨咏梅 |
商业 |
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新华路东,德胜大街南,蒙达陶瓷广场,蒙达公馆180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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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 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