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权证作废公告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2023)内0926执1321号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号 |
权利人 |
用途 |
面积 |
坐落 |
备注 |
1 |
达国用(2008)第002294号 |
郭平 |
住宅用地 |
32.87平方米 |
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西园路西,文苑小区34#楼2单元10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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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35 |
郭平 |
住宅 |
138. 34平方米 |
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西园路西,文苑小区34#楼2单元10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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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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