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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珍祥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来源:达拉特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06-18 15:14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达拉特旗人民法院(2025)内0621执恢1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现公告作废。

 

证号

权利人

用途

面积

坐落

备注

1

国有土地使用证:达国用(97)字第0007551号

李珍祥

住宅用地

280平方米

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达拉特路东,达电出线走廊北,营盘社。(树林召镇树林召村营盘社B区058)

 

 

达拉特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