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49-01和F49-04地块修改前后用地对比图
F49-01和F49-04地块修改前后指标对比表
为了使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合理配置,更有利于城市建设和发展,有效的按城市规划实施,力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做到合理用地、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拟对《达拉特旗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49-01和F49-04地块进行调整批前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依据《达拉特旗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49-01地块用地性质为R21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58085平方米,控制指标为:容积率≤2.2,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54米,绿地率≥35%;停车位配备标准为:住宅建筑1.0个车位/户,公建1.0个车位/100 ㎡。 F49-04地块用地性质为G1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4333平方米,其控制指标为:绿地率≥80%。修改后F49-01地块用地性质仍为R21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52674平方米,控制指标为:容积率≤2.2,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54米,绿地率≥35%;停车位配备标准为:住宅建筑1.0个车位/户,公建1.0个车位/100 ㎡。本次规划只调整F49-01地块的用地面积,其它指标体系不变更。修改后F49-03、F49-04地块用地性质仍为G1公园绿地,F49-03用地面积为10936平方米,F49-04用地面积为7283平方米,本次规划只调整F49-03与F49-04地块的用地面积,其它指标体系不变更。
公示日期为2023年4月12日-2023年5月11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意见等多种渠道进言献策,以便进一步修改究善规划方案。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电话:0477-2259263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