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动端

  • 蒙古文版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模式
导航

达旗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问题?

来源:达拉特旗 发布时间:2024-03-16 16:33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达旗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问题?

  答: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