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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理论、新观念、新要求切实推进我旗信访工作法治化

来源:达拉特旗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1-02-09 14:43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达拉特旗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旗信访局局长高勋,今天高局长就我旗法治信访工作情况与大家进行交流。高局长,欢迎您。  

高局长:主持人好!社会各界同仁们,大家好!

主持人: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关注信访工作并指出:“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请您简要介绍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新理论、新观念、新要求。 

高局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信访工作是什么、信访形势怎么看、信访工作怎么干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思想在信访工作的集中体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信访工作领域的重大理论成果,是做好新时代人民信访工作的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指出信访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有益补充,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平台,信访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各级各部门要正确处理好维权与维稳、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与维护正常信访秩序的关系,做到诉求合理地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强调要抓好基层,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综合治理信访突出问题,不断完善信访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 

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密切同群众联系,增强群众对党的信任,更好地为党和国家事业凝聚民心。要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完善信访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信访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牢牢抓住法治化的根本发展方向,下大气力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用法治思维明晰信访工作职责,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用法治意识引导群众表达诉求,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共识,为早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信访制度贡献。 

主持人: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信访工作也应走法治化道路。请您谈一谈我旗推进法治信访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高局长:按照国家信访局、自治区信访局、市信访局工作要求和旗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我旗在推进信访法治化方面主要作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力推进依法逐级走访,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从2014年开始,我旗紧紧围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这一主线,建立旗联合接访中心,并协调信访量大的职能部门入驻,把精力聚焦在接谈、办理、督查等主要业务上,开展“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受理办理”的联合接访模式。从2018年开始,我旗试点并推广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模式,在村嘎查社区配备信访网格指导员,实现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早处理。从2019年开始,全面推进让群众“最多访一次”,一方面,抓住解决问题这一根本,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压实首办责任,最大限度提高办理效率。另一方面,把推进让群众“最多访一次”与深化“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紧密结合,用心用情接待群众来访,不断改善接待场所条件环境,让群众诉求只进一门、只访一次就能得到有效解决,让信访群众在信访部门感受到家的温暖,感受到信访工作的温度。 

二是建立了“6+N”信访联合调处工作机制,切实推进信访案件化解。为了做好信访矛盾调处工作,特别是信访积案化解,疏导群众情绪,实现案结事了。2018年,我旗成立了旗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联合调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化解,并在苏木镇(街道)、嘎查村(居)二级也建立了相应机构。工作机构由常设机构和非常设机构两部分组成:“6”为常设机构:由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法制办、五老人员(老干部、老党员、老专家、老教师、老政法信访干部)或“两代表一委员”组成;“N”为非常设机构,根据情况临时组建,由与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有关联的职能部门、事发地(户籍地)苏木镇、街道以及所在嘎查村(居委会)有关负责同志组成。通过“6+N”信访联合调处,许多信访积案得以顺利化解,实现信访人息诉罢访,案结事了。同时还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信访工作制度,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领导包案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督查通报制度、公开听证制度、信访评议制度、分析研判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为切实做好信访工作提供了制度上的支持,促推信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三是建立诉访分离工作机制,确保涉法涉诉事项分得出、有人接。按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要求,2013年7月,旗政法委设立了涉法涉诉联合接访大厅,建立了相关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接访工作各项流程,实现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普通信访案件有序分离。2018年,旗信访接待中心与旗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公、检、法、司配备工作人员进驻旗信访联合接访中心,配备专职律师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本级涉法涉诉事项有专人接待,引导其进入相应法定途径办理,并为少数困难家庭免费代理诉讼,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四是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把信访纳入法治轨道依法解决。2016年,按照市信访局要求,我旗有10个旗直部门制定了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明确了各类信访事项办理单位、法定处理途径和法律依据。今年旗直各部门又要在8月底前修订出台《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建立分流导入机制,切实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各级各部门也会根据群众具体信访诉求进行引导协调,告知信访群众更便捷、更有利于问题调解的方式途径,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疏导和教育帮扶工作。 

五是开展法治信访宣传,营造依法信访氛围。近年我旗切实加大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制作信访漫画口袋书、信访宣传手册、宣传海报等宣传材料,利用信访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方式,不断加强对广大干部和农牧民群众的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干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处理问题,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几年来旗信访局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276条,政务头条推送信息36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主持人:刚才,您介绍了法治信访的主要做法和经验,近年来我们取得了哪些成效? 

高局长:通过几年的努力,我旗法治信访主要取得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信访秩序全面规范。依法逐级走访逐渐成为信访群众的自觉行动,群众进京赴区赴市越级访均有所下降,信访群众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意识明显增强,组织串联规模集体访持续下降,无理缠访、闹访明显减少。 

二是法治思维深入人心。第一,领导转观念。以前,部分领导干部存有“妥协就是和谐、搞定就是稳定”的认识偏差,为息诉罢访有时满足信访人过高诉求,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法律政策的威严。现在,这种状况得到改善,秉持法律至上的意识明显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逐步形成。第二,干部转方法。通过学习培训和检查督办,广大干部,特别是信访干部,法治意识逐步增强,依法分类处理的工作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是自己的责任不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和规定受理、办理;不是自己的职责做好宣传解释和积极引导,不越俎代庖。第三,群众转路径。长期以来,信访工作中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和“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现象,诱发了集体访、异常访和越级访,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这种现象显著改善,群众逐步知道有了问题应该向基层反映,或由有权处理机关按照法定路径办理。2019年,我旗群众进京赴区赴市信访总量持续下降,年平均降幅达35%以上。 

三是工作方式实现转变。第一,办理方式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以前,对于应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投诉请求,一律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受理办理,存在着法律之间程序、时限、申诉救济途径等相冲突的问题。推进法治信访后,信访投诉请求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和规定办理,既推进了依法行政,又避免了用书、用信访复查复核终结代替法定途径终结的问题。第二,办理主体从以属地为主向谁主管谁负责转变。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是执法的主体,对行政法定途径信访事项负有受理办理职责,依法分类处理改变了原来政府部门将问题推给地方政府的错误做法,强化了政府部门执法的主体责任。第三,办理目的从以“事要解决”向依法按政策办事转变。以前,处理信访问题以“事要解决”为终极目标,导致有些干部搞政策变通、打擦边球,使法律政策成为稻草人。推进法治信访后,我旗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到位、一到位”的总要求,使是否按照法律政策办事成为解决信访问题的首要标准。 

主持人:好,刚才高局长就我旗推进法治信访的做法经验和工作成效等方面的情况给我们做了详细的介绍。相信通过努力,我旗一定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共识。好的,再次感谢高局长,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谢谢大家的关注,我们下期再见。

高局长: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