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整治酒后滋事闹事、打架斗殴、结伙斗殴、聚众斗殴、持械斗殴、寻衅滋事、公然侮辱他人等违法犯罪,为全旗人民群众营造平安祥和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凡酒后滋事打架斗殴的,一律依法严厉打击;
二、 二、凡在KTV、酒吧、洗浴、足疗、台球厅、游艺厅等娱乐场所打架斗殴的,一律依法严厉打击;
三、凡在饭店、烧烤店(摊)、集贸市场、商场、金融机构、公交线路等公共场所打架斗殴的,一律依法严厉打击;
四、凡是结伙斗殴、聚众斗殴、持械殴打他人的,一律依法严厉打击;
五、凡殴打伤害残疾人、老人、妇女、儿童,侵害弱势群体权益的,一律依法严厉打击;
六、凡公然侮辱他人故意挑起事端以及寻衅滋事的,一律依法严厉打击;
七、凡有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前科人员再次实施上述违法犯罪的一律依法严厉打击。
针对“七个一律”情形导致他人轻伤,故意伤害致他人重伤或死亡等严重暴力刑事案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望广大市民朋友相互转告,自觉遵纪守法,切勿以身试法,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好全旗社会治安环境。
达拉特旗公安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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