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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速便民!“呼、包、鄂、巴、乌”不动产登记将实现“跨市通办”→

来源:达拉特旗 发布时间:2024-04-24 22:2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4月22日,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携手呼和浩特、包头、巴彦淖尔、乌海四市自然资源部门,共同在巴彦淖尔市磴口县成功签订《“呼、包、鄂、巴、乌”不动产登记“跨市通办”合作协议书》,五大类16项高频业务事项纳入首批“跨市通办”事项清单。这既是深入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全区通办”的先行之笔,也是“呼包鄂乌(乌兰察布)”不动产登记“四城通办”的迭代升级,更是黄河几字弯毗邻城市传承友谊并肩携手更好服务两岸企业和群众的创新有力之举,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直以来,黄河两岸呼市、包头、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乌海一衣带水,地缘相近、人缘相亲、文缘相连、商缘相通。尤其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与呼和浩特市,达拉特旗与包头市,杭锦旗呼和木独镇、巴拉贡镇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磴口县,鄂托克旗棋盘井镇、蒙西镇与乌海市生产生活交往更加频繁、紧密,不动产登记“跨市通办”的开展恰逢其时,必将为两岸城市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跨市通办”的实现,将改变不动产登记按照属地办理的传统模式,打破企业、群众异地办事面临的“多地跑、折返跑、时间长、成本高”等堵点难点问题,大大减轻办事群众企业在城际办理登记业务时的往返负担,降低企业群众的时间成本和经营成本,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办事便利度。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部、厅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呼、包、鄂、巴、乌”不动产登记“跨市通办”合作协议书》有关内容和要求,与呼、包、巴、乌四市自然资源部门一起手拉手,持续深化改革成果,根据企业群众需求,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办事事项和办事流程,拓展合作业务类型,打造更深层次、更广阔的“跨市通办”联动服务,让企业和群众享受更多的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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