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应当预先向北部战区空军或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至公安机关报备方可实施。
三、本次管控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0时至2024年6月10日18时,在本旗(工业街道、昭君街道、锡尼街道、白塔街道、西园街道、平原街道)六个区域内和迎宾大街的包神铁路桥洞至X636线0公里、X636线0公里至X636线与Y217线交叉路口、X636线与Y217线交叉路口至Y217线与X625线交叉路口、Y217线与X625线交叉路口至X625线与银肯塔拉景区交叉路口四条路线周边1千米区域内及银肯塔拉景区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未经审批的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
四、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群众主动配合教体、公安等部门,对涉及“低慢小”航空器人员、器具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五、对于违规飞行“低慢小”航空器或违法破解无人机禁飞系统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于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特此通告。
达拉特旗公安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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