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2016年中央企业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国资厅改革〔2016〕82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57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经达拉特旗人民政府2024年第4次常务会研究,决定对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唐公沟斜井(采矿许可证号:C1500002009031120008361)依法予以关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由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申报注销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唐公沟斜井采矿许可证,并督促企业严格履行生态修复主体责任。
二、由达拉特旗发改委、工信和科技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能源局、林草局、税务局、供电分公司、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自本公告发布起30日内,完成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唐公沟斜井关闭工作。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