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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解读

来源: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0-21 14:46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一、制定背景

近期,全国连续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失。特别是10月4日吉林扶余市514省道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1人受伤;10月5日甘肃省定西市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导致6人死亡、14人受伤。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旗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旗人民政府决定在全旗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范围

全旗境内。    

集中排查整治时间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12日。    

集中排查整治步骤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16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2020年10月17日—2020年11月7日为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阶段。

2020年11月8日—2020年11月12日为总结提升阶段。

三、隐患排查整治重点

(一)开展道路行车秩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狠抓开发区、园区、城区和农村牧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管控,大力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严查公路客车、旅游包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不执行夜间禁行规定、违规载货等违法行为;严查货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强超强会、违法停车、闯禁区、闯红灯、不按规定审验和报废等违法行为;严查危险物品运输车超载、超速、不配备押运人员、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严查民用爆炸品运输车辆及驾驶员资格,落实过境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辆备案制度。

(二)开展重点运输、旅游企业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检查重点客货运输企业、旅游企业是否按照要求针对营运车辆驾驶员、道路及环境条件、运输组织、运营监控等建立完善风险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排查整治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动态监控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等问题。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坚决禁止关闭、屏蔽和蓄意破坏车载动态监控设备的行为。

(三)开展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营运客车、旅游包车、“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农村牧区面包车为重点,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检查通报车辆交通违法情况、定期检验情况以及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等安全隐患。加强农村牧区车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抓好拖拉机、农用车源头管理,在拖拉机、农用车注册登记、年检、违法处理等方面严格抓好落实,切实提升农村牧区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对驾驶人存在驾驶证被注销或降级、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等情况的,要督促驾驶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依法接受处罚。

(四)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全面排查旗内道路线型不良、不符合相关设计和建设标准、安全提示和防护设施缺失或不达标的近年来事故易发多发的危险路段,特别是急弯陡坡、桥梁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路段。对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尽快治理,明确整改时限。对一时不能治理到位的隐患点段,必须落实临时防控措施,设立警示标志,并落实“两公布一提示”要求,公布危险路段的具体位置和治理的时间,提示交通安全事项。交通局、交管大队、高速交管大队、沿黄交管大队派人配合达拉特经济开发区、风水梁园区、马兰湖园区和各苏木镇排查整治各自辖区内的道路安全隐患。由交管大队和各街道办事处派人配合住建局和公共事业综合保障中心排查整治城区内道路安全隐患。高速公路和国省道路由对应交管、交通部门开展排查整治。

四、制定意义

为有效提高交通事故预防能力,努力创造一个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面排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