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2024年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供应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关于保障农牧民冬季取暖的各项决策部署,全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原则上按每户供应2吨平价“暖心煤”予以保障,着力协调处理好“暖心煤”采购、运输、分配等环节的各个问题,办好民生实事,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确保全旗农村常住居民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今冬明春供暖季民生供暖用煤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53号(今后自治区不在另行出文)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中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提出了六项重要工程,其中第三项“温暖工程”)以及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2023年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供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政发〔2023〕53号文件精神,结合达旗实际,达拉特旗能源局编制了《达拉特旗2024年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供应工作实施方案》,上报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审定印发。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暖心煤”的保障对象
1、在达拉特旗居住并拥有达拉特旗农业户籍、未纳入集中供热区域的常住农牧民;9个苏木镇、6个街道办事处负责分别统计辖区内常住农牧民,以常住农牧民实际用煤地为分配地进行统计上报,坚持分配地统计上报的原则。
2、达拉特旗各类困难户(孤儿、五保户、低保残疾户一二级残疾)。
(二)明确了“暖心煤”的供应标准、价格及费用
1、常住农牧民和各类困难户原则上每户实际领取取暖用煤不少于2吨(不包括正常损耗)。
2、2024年采暖期内对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实行块煤每吨230元平价供应,各苏木镇和街道负责统一收取相关费用。
3、各类困难户(孤儿、五保户、低保残疾户一二级残疾)暖心煤免费供给,运费由各苏木镇、街道承担。
4、平价煤在运输过程中的损耗按3%核算,损耗费用由实际使用者承担。在需求煤量总数中体现,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运费由实际使用者承担。
5、2024年农牧民“暖心煤”由在产的15家煤矿按照产能摊派承担保供。
(三)明确“暖心煤”的供应质量
在煤炭调供工作中要保证平价煤(230元/吨)、免费煤供应的数量和块煤的质量,确保冬季取暖用煤工作取得实效。
(四)明确“暖心煤”的工作流程
1、摸底调查: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内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户数摸底、初核、鉴定,做好农牧民信息核查、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等工作,避免重复统计,确保一户不漏。
2、统计汇总: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对摸排结果进行汇总审核,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后转报旗能源局。
3、落实煤源:旗能源局按照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摸排汇总结果,协调煤矿落实“暖心煤”的供应任务,常态化牵头开展与各苏木乡镇街道及各煤矿的沟通对接工作。
4、组织拉运分配到户:各苏木乡镇、街道自行组织运输企业拉运“暖心煤”至村社农户就近地方分配到户。各配煤的煤矿须开设唯一的资金账户,用于购煤资金统一结算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
旗能源局牵头,各苏木乡镇街道、旗民政局、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配合,尽快与煤炭企业对接,扎实推进此次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9月30日前将冬季取暖用煤发放到位。
解读单位:达拉特旗呢能源局 解读人:尚磊 联系电话:1394737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