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动端

  • 蒙古文版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模式
导航

专家解读:关于《达拉特旗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达拉特旗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05 09:34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特别邀请到达拉特旗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吕东升同志为我们解读达拉特旗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政策文件,吕主任,欢迎您。    

  吕主任: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主持人:下面有请吕主任对我旗印发的《达拉特旗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试行)》(达政发〔2024〕56号)文件相关内容作出解读。 

  主持人:该制度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吕主任:为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旗人民政府印发了《达拉特旗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 

  主持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包含哪些。 

  吕主任: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他资产。资源是指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主持人:《制度》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吕主任: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健全“三资”规范运作机制,能够科学、合理地规范农村经济事务管理,有助于铲除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腐败的土壤,起到预防腐败的关键作用。 

  主持人:该《制度》实施的保障是什么? 

  吕主任:为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由旗农牧局会同财政局负责本制度的贯彻落实,旗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指导和监督嘎查村级财务会计主体建立和执行各项“三资”管理制度,协调解决在“三资”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嘎查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农牧林水服务中心为具体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 

  主持人:《制度》管理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吕主任:一是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1)财务制度执行不力,如收支未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审批,账目记录混乱、不完整等。(2) 财务公开不到位,未能及时、全面、准确地向村民公开财务状况。(3) 资金违规使用,包括挪用、截留、侵占集体资金等。二是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1)合同条款不清晰、不完整,权利义务约定不明。(2)合同签订程序不合规,未经民主决策或未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3)合同价格不合理,存在损害集体利益的情况。三是农村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1)债权长期未收回且缺乏有效的催收措施。(2)债务规模失控,新增债务未经合理评估和审批。(3)债务利息过高,加重集体负担。四是农村集体“三资”都要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上进行登记和统计。(1) 集体资源资产未登记,存在流失风险。(2)建立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土地流转信息上传至全国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 

  主持人:如何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吕主任:一是要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稳定农村财会队伍、落实民主理财、规范财务公开。二是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监管和信息公开平台,实现资金收支、资产和资源使用状况入网监管。三是要规范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提升代理服务能力。四是苏木镇人民政府农牧林水服务中心代表苏木镇政府履行监督职责。苏木镇人民政府每年进行一次清产核资工作,并定期审计。苏木镇纪委、监委要定期不定期,或根据群众举报,对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包括社组)“三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政策解读问答就要结束了。非常感谢吕主任今天为我们解读政策文件,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    

  吕主任:谢谢主持人,也谢谢各位网友。  

解读单位:达拉特旗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解读人:吕东升   联系方式:0477 - 5218297

相关阅读: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