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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 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来源:达拉特旗 发布时间:2017-09-18 16:54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

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指示精神,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承担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防火责任制落实、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理、督促检查和防扑火设施装备建设、防扑火培训演练等工作;制定全旗森林草原防扑火预案并组织实施;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等;会同森林公安部门进行火灾案件的查处;推进森林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为林业局二级单位,正股级规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人,服务性岗位人员2人。经费来源全部为财政拨款。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度预算本年收入48.6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本年支出48.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32万元,公用经费预算11.34万元。2016年决算本年收入68.4万元,本年支出11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13万元,项目支出44.97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40.36万元,比预算增加3.04万元,原因增加人员津贴;公用经费决算31.78万元。比预算增加20.44万元。原因增加防火隔离带开设劳务费,增加专用燃料费(柴油支出)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43.11万元,支出总计143.11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9万元,下降5.9%;支出减少9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2016年年初结转结余减少,收入减少,相应支出也减少。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6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4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1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13万元,占61.6%;项目支出44.97万元,占38.4%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3.11万元,支出总计143.11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8.84万元,下降5.8%;支出减少8.84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2016年年初结转结余减少,收入减少,相应支出也减少。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13万元,占61.6%;项目支出44.97万元,占38.4%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41万元、津贴补贴18.48万元、伙食补助费1.37万元、绩效工资8.2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9万元,较上年增加10.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发放森林草原防火24小时值班伙食补助、2016年我单位2名储备人才转为服务性岗位人员,工资增加;公用经费31.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2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18万元、取暖费1.78万元、物业管理费0.51万元、差旅费1.78万元、专用材料费0.18万元、专用燃料费2.24万元、劳务费17.42万元、福利费0.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69万元,较上年增加5.88万元,主要原因是:森林草原防火隔离带开设劳务费增加。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8万元,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的11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的11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森林草原面积增加,防火任务加重,下乡巡查、蹲点次数增加,燃油费用增加;二是我单位负责吉格斯太镇“美丽乡村建设”绿化任务,下乡次数增多,燃油费用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万元,用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绿化工作;车均运维费2.2万元,较上年增加2.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森林草原面积增加,防火任务加重,下乡巡查、蹲点次数增加,燃油费用增加;二是我单位负责吉格斯太镇“美丽乡村建设”绿化任务,下乡次数增多,燃油费用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森林草原防火指挥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预算绩效目标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行。年初预算了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所有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婷    联系电话:0477-5226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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