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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达拉特新型能源重化工基地总体规划

来源: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1-16 16:59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总 则 

1 

内蒙古达拉特新型能源重化工基地总体规划是指导达拉特新型能源重化工基地范围内的各项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2  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区域协调的原则 

生态优先的原则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3  规划编制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199041日)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991101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19956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煤炭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鄂尔多斯市城市总体规划》(清华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 

《达拉特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达拉特旗中心经济区发展战略规划》 

《达拉特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各专业部门编制的各专项规划 

4  规划范围 

    达拉特新型能源重化工基地由壕庆河分为东西两区,西区用地面积32.8平方公里,东区用地面积17.0平方公里;另外,在旗域快速路以南规划渣场和高盐水晾水池一座,达拉特新型能源重化工基地总用地面积50.3平方公里。 

5  规划期限 

近期2006年至2010 

远期2012年至2020年。 

远景指2020年以后至21世纪中期。 

6 战略构想 

    近期根据规划进行基地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建立比较完善的基地发展设施条件,并为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能源重化工基地进行前期的对外交通及生态环境等网络的构建。 

    远期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核心,充分合理的利用地区资源优势,建设环境友好、为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洁净、高效、可靠能源的基地。 

    远景促进地区间专业化分工协作和优势产业集群的形成,逐步向互联和互动的地区工业生态链或生态网发展,建设生态型的基地。 

7 工业基地性质 

    达拉特新型能源重化工基地是鄂尔多斯市打造国家级能源重化工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达拉特旗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支撑点。 

第8条  产业定位 

达拉特新型能源重化工基地以发展煤化工项目如煤制甲醇、二甲醚;煤制烯烃以及PVC为主,同时积极发展钢铁、高分子材料加工、高新材料加工等产业。 

第一章  基地总体布局规划 

  

9  用地布局 

    工业基地由壕庆河及其周围的生态防护绿地分割成东西两个园区,园区的道路基本上采用方格网形式。在西区的主入口处设置园区的行政管理公共服务设施区;在西区利用现状林地整合后设置三处集中绿地,在东区结合壕庆河河道设置一处集中绿地,沿工业基地的主干路设置带状的防护绿地;在西区南侧临近旗域快速路和沿河铁路设置集中的仓储物流园区,其他用地全部作为工业用地和工业预留用地。 

10 功能分区 

    达拉特新型能源重化工基地功能分区为:规划工业生产区、管理及配套服务区、仓储物流区、现状工业区、生态移民区、生态防护隔离区以及预留工业区。 

  

11 用地布局 

达拉特新型能源重化工基地总用地面积50.3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43.6平方公里,预留用地6.7平方公里。建设用地按照国家用地分类标准分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仓储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地、对外交通用地、市政设施用地。 

1、工业用地(M):工业用地面积为25.7平方公里,其中现状工业用地4.2平方公里,规划工业用地为21.5平方公里。 

2、公共设施用地(C):公共设施用地面积0.4平方公里。位于工业基地的入口处,包括管理及配套的服务设施。公共设施用地内应根据基地内生产和生活的需要集中配置商业金融、贸易咨询、服务、行政办公、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设施。 

3、仓储用地(W):仓储用地面积2.2平方公里。规划布局在基地的南边,高压线走廊的以东,结合规划的旗域快速路和沿河铁路设置。 

4、绿地(G):绿地面积为6.5平方公里。防护绿地沿园区主要道路两侧各50米宽布置,集中绿地利用现有的自然形成的林地,通过规范边界、整合结构并加以改造形成集中的公共绿地,公共绿地面积3.2平方公里。 

5、道路广场用地(S):道路用地面积为3.72平方公里,分为主干路和次干路两个级别。 

6、居住用地(R):位于绕城公路和经七路交叉口处,作为村民的安置用地,面积0.4平方公里。 

7、对外交通用地(T):包括铁路专用线、绕城公路、长途客运站,总面积0.6平方公里。 

8、市政设施用地(U):包括变电站、水厂、污水处理厂等,总面积0.5平方公里。 

12 生态绿地系统规划 

工业基地生态绿地系统的组成包括内部绿色通廊、集中公共绿地、外围生态维护区、外围生态渗透区、外围生态隔离区、外围生态绿墙。 

13 景观系统规划 

 园区景观系统由景观核心区、生态景观节点、生态景观轴线组成。其中景观核心区由园区管理中心的建筑景观和公共设施、中心广场组成;生态景观轴线由道路两侧的防护绿地和高压线下的绿化走廊组成;生态景观节点由规范整合后的现状自然林地组成,并由生态景观轴线串联于整个基地之中。 

  

第二章   综合交通规划 

  

14  铁路 

    规划在包神铁路以西建设包西(包头—西安)铁路,是国家级双线铁路,以客运为主。 

    规划在工业基地南部设铁路专用线,在达拉特西站或大塔站与包西铁路相连,向东通往准格尔旗(即规划沿河铁路)。 

15  公路 

    规划从准格尔旗到杭锦旗修建旗域快速路,位于工业基地南部。 

规划210高速公路连接线位于工业基地西北部,西南方向与210高速公路相连,东北方向跨越黄河在包头市沙尔庆与京藏高速公路相连。 

16   园区道路规划 

1、路网结构 

    规划工业基地路网结构基本上采用方格网形式。。 

2、交通模式选择 

    工业基地与树林召镇区之间的交通由通勤车和公共汽车解决,工业基地内部的交通以小汽车、自行车和步行为主。 

3、交通分流 

    工业基地运输以货运为主,规划采用客货分流的交通系统,以提高运输效率,改善交通环境。 

、货运交通 

    货运交通大部分由铁路专用线解决,公路货运主要由210国道、绕城公路、规划旗域快速路承担。 

、客运交通 

    工业基地与树林召镇区之间的交通由运煤专线和绕城公路承担,工业基地的对外客运交通主要由210高速公路、210高速连接线和规划旗域快速路承担。 

4、道路等级及道路断面  

工业基地道路分为三级: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主干路:共13条,红线宽度4050米。 

、次干路:共15条,红线宽度30米。 

③、支路:1条,红线宽度22米。 

④、道路断面采用“一块板”或“两块板”形式。 

5、道路交叉口 

、高速公路连接线与210高速公路的交叉口为全互通式立体交叉,旗域快速路、运煤专线、绕城公路、高速公路连接线与210高速公路的交叉口为分离式立体交叉。 

、工业基地内其他道路交叉口均为平交路口; 

17  静态交通设施 

1、广场 

   在工业基地管委会以北设置绿化广场,用地面积为8公顷。 

2、社会停车场 

 社会停车场结合公共服务设施及工业基地主要出入口设置。分别位于绕城公路与纬七路交叉口、绕城公路与经一路交叉口、纬一路和经七路交叉口、纬八路和经十七路交叉口处。 

3、客运站 

   规划长途客运站位于经四路和纬二路的交叉口处。占地面积2.5公顷. 

  

第三章  基础设施规划 

  

18  给水工程规划 

1、供水水源 

规划确定工业基地由黄河磴口水源地供水,规划两条原水输水管(管径为1400),从水源地出线,分别通往西区和东区的水厂。同时在工业基地东北方向建设马莲壕水库,作为工业基地的备用水源,水库水源主要依靠壕庆河、哈什拉川及黄河凌汛水补给。 

2、用水量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确定:单位公建用地用水量指标为最高日1.00 m3/km2·d,平均日0.67 m3/km2·d;单位工业用地用水量指标取最高日3.00 m3/km2·d,平均日2.0m3/km2·d;单位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量指标为最高日0.20 m3/km2·d,平均日0.13m3/km2·d 

3、总用水量 

 规划期末工业基地西区用水量为30m3/d,东区用水量为15m3/d,总用水量45m3/d 

4、供水方式 

    规划区采用分质供水,其中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由中水提供,一部分对水质要求较低的工业用水也可由中水提供,规划期末用于工业的中水不少于15m3/d 

5、水厂 

规划工业基地西区的水厂位于经五路和纬五路交叉口的东北角处,日供水能力为20万吨;东区的水厂位于经十五路和纬十路交叉口的西南角处,日供水能力为10万吨。 

6、管网布置 

、输水管网 

    规划从磴口水厂到工业园区水厂的输水管采用2φ1400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道,通往西区的管道长度为32.3公里,通往东区的管道长度为31.1公里。 

、给水管网 

 给水管网采用市政与消防合用的环状管网与枝状管网相结合的方式,水厂在向生活供水管网供水前应有消毒步骤,保证管网末梢剩余氯含量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中≥0.05mg/L的标准,严禁自备水源与市政管网直接连通。 

西区给水主干管沿纬三路、纬五路、经一路、经十四路、经十五路、经七路、经九路铺设,管径为DN600——DN800,东区给水主干管沿纬八路、纬九路、经一路、经三路、经五路、经七路、经九路铺设,管径为DN500——DN600 

19  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体现“污水分流、集中处理、雨水分区、就近排放”的原则。 

2、污水工程规划 

①、污水量预测 

    西区最高日污水量为16.0m3/d,东区最高日污水量为8.0m3/d,工业基地总污水量为24.0m3/d 

②、污水处理厂规划 

    规划西区污水处理厂位于西区东北部,至2020年达到16m3/d的处理规模,占地面积15公顷;东区污水处理厂位于东区中部,纬十路以南,经十五路以西,至2020年达到8m3/d的处理规模,占地面积10公顷。 

③、污水泵站 

规划在工业基地西区绕城公路和广场路的之间绿地内设污水泵站一座,在东区东北部地势最低处设污水泵站一座。 

④、中水利用 

规划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全部回用,回用水西区不少于10m3/d,东区不少于5m3/d 

3、雨水工程规划 

、西区:纬五路以北,经六路以西的雨水经纬二路和广场路上的雨水管向西北方向排放入雨水蓄水池(雨水湿地);其他用地的雨水向东北方向排放到壕庆河。 

、东区:雨水全部向东北方向排放到马莲壕水库。 

20  供电工程规划 

1、用电负荷预测 

    工业基地西区的用电负荷为40KW,东区的用电负荷为19KW 

2、电厂规划 

规划期末达旗境内电厂装机容量达到1950KW,近期装机容量将达到750KW规划在工业基地西区建2×300MW热电厂,在东区建325MW热电厂。 

3、供电电源规划 

规划在工业基地西区新建两座220KV变电站,主变容量分别为2×18KW2×18+9KW,占地面积均为2公顷;在东区新建一座220KV变电站,主变容量为2×18KW,占地面积2公顷。 

4、供电电网规划 

①、高压电网 

规划220KV变电站均由达旗电厂供电,工业基地区内220KV变电站由220KV联络线联系。 

②、中低压配电网规划 

高压配电电压为110KV10KV,低压配电电压为380/220V,其配电网包括10KV380/220V线路及设备。 

21  邮政通信工程规划 

1、邮政工程规划 

规划在工业基地西区内设邮政支局一处,邮政所三处,东区内设邮政所两处,均结合公共服务设施设置。 

2、电信工程规划 

①、电话总容量 

   采用分类指标法进行用户预测,电话装机容量为4.1万门。 

②、电信局所 

   规划在工业基地设电信所一处,结合公共服务设施设置。 

③、移动通信 

   各移动通信公司的基站均应按照有关规范设置,为移动运营商提供良好的运营环境,促进移动通信用户的不断增大。 

④、有线电视 

   规划期内有线电视普及率达到100%,并全部实现数字化。 

3、通讯管道规划 

   采用地下管道敷设通讯电缆。通讯管道应按以下标准设计:主干道1218孔,次干道912孔。一般道路不小于9孔,管道沿人行道布置,敷设在道路的北侧或西侧。 

22  燃气工程规划 

1、气源规划 

    利用鄂尔多斯市长庆气田天然气作为工业基地气源。 

2、管网及压力级制 

    燃气管道采用中压B(0.05<P0.2Mpa) 管网供气,从天然气门站出线的主干管沿纬五路铺设,管径为DN400,其他道路铺设DN300的燃气管。中压燃气经箱式调压器或专用调压器调压后进入用户。 

为确保供气安全可靠,气压稳定,中压主干路的布置采用环状为主、环状和支状相结合的方式。 

3、天然气门站及调压站 

规划工业园区内设天然气门站一座,位于绕城公路和纬七路的东北侧,高中压调压站与门站合建。 

23  供热工程规划 

1、热源与供热方式 

   规划在工业基地西区建2×300MW热电厂,为西区供热;在东区经十四路以东、纬十路以南建热电厂为东区供热,配备2160t/h高温高压锅炉,11670t/h高温高压锅炉,125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3100MW供热式汽轮发电机组,总发电能力达到325MW 

2、采暖指标 

    公共建筑:70W/m2 

3、采暖热负荷预测 

规划期末工业基地的采暖热负荷为42.0MW西区的工业抽汽量为130t/h,由鄂尔多斯市2×300MW热电厂提供;东区规划期末的热负荷为7209t/h,由东区的热电厂供给。 

4、供热管网 

①、行政办公区采用分片供热方式,供热干管通过小区换热站进入用户,热管网为枝状布置,采用不通行地沟敷设方式,供热管道采用无缝钢管或焊接钢管。 

②、工业区的蒸汽管线沿工业管廊架空敷设。 

  

第四章   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规划 

  

24   环境保护 

1、环境功能区划分  

    工业基地功能区划分为二类;居住区和行政办公区为一类区,空气环境质量为一级,环境噪声白天控制在50dB,夜间控制在40dB;工业区为二类区,空气环境质量为一级~二级,环境噪声白天控制在60dB,夜间控制在50dB 

2、水源保护 

①、地表水 

    壕庆河、马莲壕水库及郝三圪卜水库作为达拉特旗的重要供水水源,按现行国家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IV类标准进行保护。 

②、地下水 

    地下水水源地周围均应划定水源保护区。将取水井周围500米范围内划定为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此范围内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不得排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铺设污水管渠,不得破坏深层土层。 

25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1、环卫设施规划 

①、废物箱 

    交通干道的设置间隔为5080米;一般道路的设置间隔为80100米。 

②、公共厕所 

    流动人口密集的街道,公厕设置间距为300500米一处;工业用地内按每平方公里不少于1座设置。 

③、垃圾收集转运站 

    在居住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内设置密闭式小型垃圾转运站,每0.71.0km2设置一座,占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工业基地共设垃圾转运站2座。 

④、垃圾处理 

    工业基地内垃圾全封闭清运,送入城市垃圾场填埋。 

⑤、环卫机构和环卫设施 

    规划在工业基地内新设环卫管理处一处,占地2000平方米,配置5辆环卫专用车。 

⑥、工业垃圾及特殊垃圾 

    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采取谁生产谁处理的原则,无处理能力的可由环卫部门有偿服务。工业垃圾要注意再生利用;建筑垃圾要与生活垃圾分开收运,单独处理,可选用适当的凹坑地形作为建筑垃圾场;特种垃圾应由环卫部门统一负责处理。 

⑦、粪便处理 

    粪便实现无害化处理,经排污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 

  

第五章  综合防灾工程规划 

  

26  消防工程规划 

1、消防站布局 

    规划在工业基地设三级消防站1个、专业消防站3个。占地面积均为0.2公顷,消防车各配置3辆。 

2、消防工程供水 

    消防供水以自来水为主,消防管道与市政供水干管共用一套系统。供水主次干管上按规范要求每120间距设置消防栓,直径不宜小于100毫米。 

3、消防通道 

   工业基地道路均作为消防通道,当街坊长度超过150时,均应设置穿过街坊的消防通道;大型建筑间也应按消防规范设置消防通道。规划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3.5,道路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5 

27   防震减灾规则 

1、工业基地建筑按8度抗震设防,生命线工程如给水、排水、供电、燃气、通信等以及政府机关和人流集中的大型公共建筑,提高一级设防。 

2、建筑工程抗震:对一般建筑物按8度设防,新建工程必须按国家《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和建设。 

3、避震疏散场所:疏散半径应小于1km,人均避震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 

4、避震疏散通道:利用城镇主要道路作为疏散通道,并应保证两侧建筑物倒塌后还有7米以上的双向行车通道。 

5、防止次生灾害:规划区内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水厂等工程设施,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建设和管理;供水管网、燃气管线等应采用对抗震有利的柔性接头;镇区中压配电网尽可能埋地铺设。 

28 人防工程规划 

1、指挥通信工程 

    规划在工业基地管委会内设人防指挥所一处。 

2、人员掩蔽工程 

    凡新建10层(含10层)以上或基础深达3m(含3m)以上的民用建筑,均应按底层投影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作为战时工业基地的人员掩蔽工程。 

    结合工业基地的开发,充分利用绿地、广场、大型基础设施和地下过街通道建设一批人防骨干工程。 

3、实施措施 

    人防建设要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应走上正规化、程序化、制度化的轨道,人防工程项目一经确定,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28条 防洪工程规划 

    规划壕庆河按10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 

     

第六章  规划实施措施 

  

30   

从法律机制、行政协调机制、土地供应机制、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协调统一的机制四个方面提出规划的实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