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上级各项决定,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和谐社会、提高镇党委的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和民主执行能力,带领农牧群众共同富裕;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牧区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政治核心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镇、村干部的选拔、培养、推荐、考核、任免、奖惩,加强对党支部的管理和村委会的指导,配好、配强镇村领导班子;
(四)讨论并决定本镇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工作方案,远景规划、年度计划,重要项目等重大问题和其他需要党委讨论、研究、决定的问题;
(五)领导和支持镇人民政府依法独立负责开展各项工作,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发挥党政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位农民提供有效服务;
(六)加强对工会、青年、妇女等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一招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七)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八)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负责改善和优化经济环境、营商环境,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
(十)负责组织实施全镇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负责生态环境建设;
(十二)负责人民武装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普法宣传和司法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十四)负责保障社会经济组织和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十五)负责农村牧区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农村牧区低保等社会保障体现建设和基层民政工作;
(十六)负责对农牧民的政策宣传及文化知识和先进适用技术培训、推广,提高农牧民素质,拓展就业渠道,促进农牧民增收;
(十七)负责组织兴办社会公益事业;
(十八)负责农村牧区工作指导和基层政权建设;
(十九)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土地及矿产资源进行管理;
(二十)配合旗政府主管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二十一)完成上级交待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镇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出资和监管工作;负责深化改革、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负责“三务”公开镇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民生监督平台镇机关政务公开和督促各村按要求上报工作;负责达拉特之窗的更新与维护工作;负责涉密文件和机要文件保密整理、存档和销毁工作;负责财务、审计、会务、收发文、文件归档管理、文件起草、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各类汇报材料和综合性文稿撰写工作;负责人事、工会工作;负责机关事务工作;负责考勤、公章管理、报刊征订分发、外出备案、请销假管理等工作;负责日常、节假日、应急值班等安排、通知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政协、包联驻村、万企兴万村、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商会、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文化、广电、旅游、共青团、妇女等方面工作;负责辖区内党员的联系、服务工作;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村级“三务”公开、镇机关党务公开和民生监督平台工作;负责干部编制、干部队伍建设、村干部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负责信息化考评指标的监控、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镇对村、镇对各站办督查考核验收及情况反馈工作;负责党口各类信息、汇报材料、报告的起草、撰写工作;负责远程教育、党员信息维护、电子党建等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负责领导干部学习安排、农牧民思想教育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乡村振兴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负责组织镇村各类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村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自然资源(土地综合整治)、重点项目等工作;负责宅基地、设施农业用地、住房建设、危旧房排查改造、农村房屋产籍产权管理、村镇建设、村镇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验收等方面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城镇建设、各类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工业经济、信息化、创新创业、能源、电力、道路交通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垃圾污水处理工作;负责全镇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负责村容村貌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水利、林草、防凌防汛、抗旱、河道管理、水利工程保护、水资源管理、机电井配套审核工作;负责水利、林草领域各类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统计、劳动就业、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统筹组织各类群团、社团开展活动,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协助开展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行动;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户改厕”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平安建设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乡村治理、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12345接诉即办、网格化管理等工作;负责政法、综治、禁毒、司法、信访、人防、普法、国安、矛盾化解、反邪教、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森林草原防火、消防、地震、气象等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事业单位
1.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工作职责:
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设置、安排和调度工作,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负责社会保障、提供综合便民审批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相关工作;负责民兵武装、征兵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服务、宅基地、设施农业用地和简易棚圈手续办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红十字会、残联、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残疾人优待、殡葬费发放和管理、社会救济、救灾和临时救助、低保、五保、流动人口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农、牧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和社会化服务引进、培育、推广工作;负责宣传推广优良品种、优质农资和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工作;负责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负责农牧业、农机、供销、粮食、科技、气象、农业保险、惠农政策补贴、农村牧区经营管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土地和草牧场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负责农牧业领域各类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局
工作职责:受旗人民政府和旗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苏木镇行使的行政执法权和旗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苏木镇行使的行政执法权;负责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和“两禁”执法检查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镇村公共设施管理监督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行政编制:28个,领导职数:11个
办公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吉格斯太镇大红奎村吉格斯太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77-5791011
办公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4300
负责人:乔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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