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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水利局

来源:达拉特旗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2-19 09:2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旗水利发展规划、方案等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旗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旗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旗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按照分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权转让和交易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苏木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拟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提出国家、自治区、市和旗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项目。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加强与水文部门协作,共享水文水资源等信息和情报预报。 

  (七)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旗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旗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旗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旗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工程的验收。协调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修复、预防保护、监测预报、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严重程度、危害程度和水土保持功能恢复状况的鉴定工作。负责全旗水土保持绿色经济发展,重点推进沙棘资源建设与开发。 

  (十)指导农村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牧区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牧区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指导水库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库移民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库移民的安置和扶持工作。负责处理和解决移民定居后所反映的有关问题和困难。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五年规划指导工作。 

  (十二)负责旗本级涉水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指导、监督管理苏木镇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淤地坝、水闸、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全旗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科技、科研相关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和全旗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四)完成旗委和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达拉特旗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秘、会议组织、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档案管理、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管理、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计划财务室 

  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全旗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提出全旗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执行、财务和资产管理,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负责机关日常财务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三)水利工程建设室 

  组织实施全旗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评审重点水利工程初步设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四)水土保持室 

  负责全旗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负责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和预防保护工作。负责水土保持业务培训和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监测工作,负责水土流失严重程度、危害程度和水土保持功能恢复状况的鉴定工作。组织实施返还治理工作。负责全旗水土保持绿色经济发展,推进沙棘生态减沙工程项目。 

  (五)农牧水利室 

  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按规定权限评审重点农牧水利工程初步设计。组织实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牧区水利工作。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协调推动对口支援工作。 

  (六)水资源管理室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负责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水权转让和交易工作。 

  (七)运行管理监督室 

  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组织实施水利稽查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淤地坝、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管理。协调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八)水政室 

  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承办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公文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跨苏木镇水事纠纷。牵头负责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以及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评审水土保持项目初步设计及实施方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检查验收管理工作。负责生产建设活动造成人为水土流失的监管和防治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 

  (九)河湖管理室 

  承担旗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河长制工作的协调、调度、督导和考核工作。指导河流、湖泊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联系水文部门,共享水文水资源等信息和情报预报。负责水利科技工作。 

  (十)行政审批室 

  按规定权限承担局机关依申请行政许可、确认、奖励、给付事项的受理、审批、转报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核、批准、备案等工作。负责协调管理督办各业务股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工作。负责门户网站在线审批事项办理。负责局机关行政权力的动态管理。承担局机关“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十一)水旱灾害防御室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项目前期规划室 

  承担全旗水利项目规划和储备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水利项目前期研究和申报备案工作。负责统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前置手续办理等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负责组织实施项目采购、招投标等工作。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行政编制:水利局核定编制22人,实配人数21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编制4人,领导职数:领导配备13副(1个正科级、3个副科级)。 

  办公地址:达拉特旗文苑华庭6号楼4411 

  联系电话:0477-5183829 

  办公时间:101日至次年4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1日至9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4300 

  负责人:姬智 

    

所属单位

  一、达拉特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一)主要职责 

  1.参与拟订编制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相关工作。参与拟订水利计划执行、实 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的相关工作。承担水利项目库建设,项 目前期储备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水资源论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 等有关报告和方案技术支撑相关工作。承担全旗综合性和重大水利政策的研究制定,编制全旗水利政策研究与制度建设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技术支撑工作。 

  2.承担水资源保护与高效利用、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利工程技术、节水技术、防灾减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河湖管理、智慧水利、水利经济等涉水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承担土壤、水环境等方面基础实验、监测与分析工作。 

  3.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水利建设质量考核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水利重点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行政辅助工作。 

  4.承担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生态建设的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等相关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旗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旗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预报的技术支撑工作。 

  5.承担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大中型灌区和大中型灌区泵站工程建设与改造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 

  6.承担水资源承载能力、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旗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等相关考核行政辅助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点流域、重点河湖水生态保护与治理、地下水管理和超采区治理、生态补偿、饮用水源地管理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权转让与交易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工作。承担节约用水及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 

  7.承担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以及法律法规宣传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执法、检查 的行政辅助工作。 

  8.承担旗级实施监督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参与水利工程质量考核相关工作。协助开展水利行业安 全生产监督检查及相关培训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9.承担水旱灾害防御的技术性、辅助性、服务性工作。参与拟订全旗水旱灾害防御规划、水旱灾害防御预案、重要河流和水库水旱灾害防御预案、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及防旱抗旱预案,协助机关开展防洪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的相关工作。承担山洪灾害防治、洪水风险评估、水旱灾害评价的相关工作。承担全旗水情、雨情、工情、墒情等信息收集整理、水旱灾害统计、水旱灾害防御效益与减灾效益评估等工作。承担全旗水旱灾防御通信、洪水风险图编制运用、雨水情技术检测和预警的相关工作。承担防洪、防凌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和抢险物资的储备与管理工作。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基础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工作。承担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等技术支撑工作。 

  10.承担全旗河流湖泊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服务性工作。承担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承担旗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与考核考察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水利科技发展规划、科技成果推广、技术咨询服 务等工作。承担水利科技交流合作和研究相关工作。 

  11.完成旗水利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达拉特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设11个内设机构: 

  1.综合部。承担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秘、会议、车辆、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宣传报道、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工作。承担单 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称管理、政府采购、年度考核、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2.财务部。承担本单位预决算的编制与执行、日常财务核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 

  3.审批与监督执法服务部。承担选派驻旗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政务服务审批转办等工作。负责技术审查咨询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双随机、一公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以及法律法规宣传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执法、检查的行政辅助工作。 

  4.河湖工作部。协助做好旗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承担全旗河流湖泊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服务性工作。承担滩区居民迁建工作的技术支撑工作。 

  5.农牧水利工作部。承担农牧水利工程建设的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农村牧区水利、农村水电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管理的技术支撑 和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大中型灌区和大中型灌排泵站工程建设与改造的技术支撑工作。 

  6.水利工程建设工作部。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旗水利重点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行政辅助工作。 

  7.水保工程建设工作部。承担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生态建设的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旗水土保持绿色经济发展、推动沙棘资源建设、开发、保护等相关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等相关行政辅助工作。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支撑工作。 

  8.水利工程运行与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部。承担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等工作。承担水 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水利稽查等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水旱灾害防御的技术性、辅助性、服务性工作。参与拟订全旗水旱灾害防御规划、水旱灾害防御预案、重要河流和水库水旱灾害防御预案、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及防旱抗旱预案。协助机关开展防洪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的相关工作。承担山洪灾害防治、洪水风险评估、水旱灾害评价的相关工作。承担全旗水情、雨情、工情、墒情等信息收集整理、水旱灾害统计、水旱灾害防御效益与减灾效益评估等工作。承担全旗水旱灾害防御通信、洪水风险图编制运用、雨水情技术监测和预警的相关工作。承担防洪、防凌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和抢险物资的储备与管理工作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基础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9.水资源保护与节水工作部。承担取水许可、取水计划、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管理和水务管理等统计年报编制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旗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水十条考核及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点流域、重点河湖水生态保护与治理、地下水管理和超采区治理、生态补偿、饮用水源地管理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资源论证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节约用水及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 

  10.信息监测与应用部。承担水土流失普查、水土流失监测预报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旗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其效益调查分析、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预报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土流失公告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山洪灾害预警、灌区监测、取水口、堤防监测等水利信息化项目的技术应用与管理工作。 

  11.质量监督与安全工作部。承担旗级实施监督的水利水保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等相关行政辅助工作。参与水利水保工程质量考核相关工作。协助开展水利水保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相关培训工作。承担水利水保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方面的技术性工作。 

  (三)事业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编制132人,实配人数107人,其中事业编制100人,服务性岗位7人,领导职数核定4人:领导配备12副(1个正科级、2个副科级)。 

  办公地址:达拉特旗融媒体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477-5183747 

  办公时间:101日至次年4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1日至9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4300 

  负责人:袁文杰 

   

   

  二、达拉特旗黄河南岸灌区灌排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1.参与拟定灌区水利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参与灌区灌排管理与调度、水费计收核算等工作。 

  3.承担灌区分凌、防汛、排涝、抗旱工作。 

  4.承担灌区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 

  5.承担灌区灌溉试验、科研及技术推广、水利信息化等工作。 

  6.承担灌区节水灌溉、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的基础性、技术性工作。 

  7.参与灌溉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8.完成旗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事业编制 

  核定编制6人,实配人数8人,其中事业编制6人,服务性岗位2人。 

  办公地址:达拉特旗融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0477-5183838 

  办公时间:101日至次年430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1日至9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4300 

  负责人:王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