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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达拉特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8-26 10:0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李志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政府投资建设小区配套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南伙房移民小区一期建成于2008年、二期建成于2014年,廉租房小区建成于2011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改造2005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以上两个小区暂不符合上级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支持范围,近年来一直未进行老旧小区改造。但为进一步完善南伙房移民小区、廉租房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旗人民政府将以上2个小区改造列入年度党政主要领导“四下基层”交办任务清单,推动问题逐项解决。一是责成住房保障中心、平原街道办事处于今年4月份对廉租房小区加装了路灯、健身器材、电动车充电设备等基础设施,同时对活动室进行了粉刷。二是组织自然资源局、平原街道共同投资190万元,对南伙房移民小区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项目已于7月完工,完成沥青路面铺设9964平米、粉刷楼道58个、更换单元门58个、增设太阳能路灯46盏、做防水8栋,进一步完善了该小区基础设施。三是组织住建局、平原街道对小区地面进行排查,共发现存在地面下沉问题13户,已于5月底全部进行回填维修。四是组织街道社区,加强业委会履职能力,监督物业公司提高物业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化解小区内部矛盾纠纷。

下一步,旗人民政府将按照《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三年行动计划》通知要求,对廉租房小区路面、防水及单元门进行升级改造,同时积极争取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和资金,不断完善两个小区基础配套设施,进一步提升居民幸福水平。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