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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5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8-31 10:1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贺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物业公司整改的意见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规范全旗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切实加强和改进小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按照自治区、市级相关文件精神,旗人民政府印发《达拉特旗物业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了旗人民政府总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行业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物业管理体系,不断深化“党建+红色物业”引领、强化考评监督、优化治理服务,积极引进优质物业公司,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目前全旗198个小区中实现专业化物业服务住宅小区137个,共有物业服务企业66家,服务从业人员约1400余人。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的建议。旗人民政府积极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旗住房保障中心聘请专业培训团队于2月28日对物业企业200多人进行消防、安全专项培训,还计划在9月份针对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再次进行专项培训,不断提高物业人员专业素质;各街道根据实际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物业企业开展培训13场次,培训人员500人次。在强化监督检查机制方面,各街道社区结合《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中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组织业主通过随机抽查、季度定期考核、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物业从业人员进行资质检查和服务考评,对于不符合资质的和考评结果末位的从业人员,采取约谈等方式进行整改,仍整改不合格或者拒绝整改的将进行清退,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公平性。

关于您提出的“加强物业费用的监管和使用”的建议。目前,全旗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主要依据小区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经业主大会表决后确定。住房保障中心严格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计费方式、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依据,接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监督,并将公示内容作为物业企业考核依据,从而加强物业收费的透明度。同时,探索推行智慧物业管理系统,将物业收支明细在系统内进行登记,业主可实时关注物业费收支情况,目前,博泰贵族小区智慧物业系统已投入使用,正在试运行阶段,待总结经验逐步完善系统功能后推广使用。

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对物业公司资质审核和信用评价”的建议。为提高物业公司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旗人民政府组织建立了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要求物业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先由街道社区审核,后到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备案登记,确保物业公司符合资质要求、具备良好信用状况。建立健全物业行业诚信档案,进一步完善物业企业诚信档案管理办法,搭建物业企业诚信档案和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企业诚信信息和不良信用记录,逐步将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与项目评选挂钩,对信誉好、口碑佳的企业,在项目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对社会形象差、服务不规范、管理水平低的企业坚决予以清理整顿,依法实施处罚;对合同期内擅自弃管的物业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对物业行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的建议。为进一步加强物业行业监管,各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协会依据《鄂尔多斯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达拉特旗物业纠纷联动化解衔接机制的若干实施意见》,每年对物业企业及项目进行两次考核,考核结果将应用于物业纠纷诉讼的前置条件。各街道、社区每月通过鄂尔多斯市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对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年底确定红黑榜并进行公示,记入诚信档案,并将考核结果运用于物业企业选聘、续聘等环节。对于连续被考核为黑榜的物业企业采取约谈等方式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者拒绝整改的将清退出物业行业。同时,积极组织住房保障中心、街道社区、执法局开展日常监督和执法行动,今年以来,住房保障中心牵头开展物业专项执法检查52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8份;各街道组织开展联合执法327次,解决问题361件。

下一步,旗人民政府将继续组织住房保障中心、街道社区不断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整治规范物业行业秩序,不断加强物业从业人员培训,完善物业管理和资金使用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物业公司的服务行为与标准,切实推进物业高质量发展。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48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