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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达拉特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9-02 15:41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李志刚代表

提出的关于重视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进一步满足新能源局汽车充电需求,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旗人民政府组织住建、能源局、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全旗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旗已建成充电桩380个,其中建成快充293个,慢充87个。2024年3月5日,经旗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了《达拉特旗城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计划全旗增设公共充电桩82处349个,其中城区建设73处312个,预计10月底前全部完工。并明确了电动汽车充电桩安置审批流程和规范建设标准,建立由旗住建局牵头,能源、应急管理、供电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审备案机制,推动全旗充电基础设施科学规范配套。

您提出的“尽快理顺从购车后到完成安装充电桩前的一应流程和注意事项,让广大有充电需求的用车人能快捷高效、科学合理地完成从申请到充电桩安装成功的一应事项,解决好买车后的后顾(充电)之忧”的建议。《方案》中明确,个人在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专用地上固定停车位(库)申请安装充电桩的,经物业或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同意后,按照《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基础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文件有关要求向供电公司申请低压报装后按予以安装。对于地下停车场建设充电桩的,联审后符合《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第6.1.5条规定新建汽车库内配建的分散充电设施应在同一防火分区内应集中布置,并应设置独立的防火单元,地下汽车库或高层汽车库每个防火单元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000㎡)要求的,即可按程序进行审核报装。同时,为防止雨水流入地下停车场与带电设备造成安全事故,旗人民政府要求应急管理、住建、气象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预警、险情巡查等机制,各街道社区配齐配足沙袋、挡水板、水泵等防汛物资,并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能力。

下一步,旗人民政府将持续关注电动汽车充电难等相关问题,加强“建管”并重,加快建设更多的便民充电桩,通过增加充电设施的数量满足需求。同时,明确充电设施企业对充电桩的管理、维护要求,确保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的安全、便捷和高效使用。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8日

 

 


 

 

 

 

 

 

 

 

 

抄送: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