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2023年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供应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今冬明春供暖季民生供暖用煤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53号文件精神。冬季农牧民取暖用煤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百姓福祉的重大民生问题,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按照自治区主要领导同志关于“不让百姓挨冻是硬道理”的批示要求,切实做好今冬明春供暖季民生供暖用煤保障工作,结合达旗实际,达拉特旗能源局编制了《达拉特旗2023年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供应工作实施方案》,上报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审定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由工作目标、保供原则、组织保障、职责分工、保障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七大部分组成。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农牧民冬季取暖的各项决策部署,把2023年冬季农牧民取暖用煤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实。
(二)保供原则
结合苏木镇、街道用煤需求及我旗煤矿分布和生产能力、煤质指标、运输距离等因素,按照就近原则,确定由我旗11家煤矿负责此次保供任务。在煤炭调供工作中要保证平价煤(230元/吨)供应的数量和块煤的质量,确保冬季取暖用煤工作取得实效。
(三)组织保障
根据工作需要,由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王小平任组长,9各乡镇书记政长和6个街道党工委书记以及旗能源局局长、旗发改委主任、 旗财政局局长、旗民政局局长、旗交通局局长、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旗住房保障中心主任为成员,成立达拉特旗居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四)职责分工
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各成员单位按照自己的职能职责开展组织、协调、信息核查、监督管理等工作。保障煤炭市场平稳有序,确保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符合保供煤的要求。
(五)保障内容
2023年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发放对象为9个苏木镇、6个街道办事处、3个敬老院在达拉特旗居住并拥有达拉特旗农业户籍,未集中供热的常住农牧民。原则上每户实际领取取暖用煤不少于2吨(不包括正常损耗、耗按3%核算)。实行块煤每吨230元平价供应。
(六)实施步骤
8月24日--8月31日达拉特旗能源协会积极发起倡议,号召各能源企业大力支持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9月1日--9月20日组织实施,按照职责分工,部门协调联动,确保9月20日前将冬季取暖用煤发放到位。
(七)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查督导,全面压实责任,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协调各级纪检部门,对我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工作不实、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违规倒卖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解读单位:达拉特旗能源局 解读人:赵永生 联系方式:0477-5185685
相关阅读: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2023年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供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