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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湿地规划政策解读

来源:达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4-06-11 08:53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范围:达拉特旗全境范围,湿地总面积为28863.83公顷,涉及9个苏木镇、2个街道及1个有湿单位,对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作出安排。
  (二)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3-2030年。
  二、规划原则
  (一)坚持保护优先,保护与利用结合,着力恢复湿地生态功能
  (二)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三)坚持科技先行,加强科学研究,着力强化湿地保护基础研究和新型修复技术的引进。
  (四)坚持重点示范,分步实施,着力提高湿地保护效率。
  三、规划目标
  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生态建设步伐的会议精神和《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 2030年)》安排,不断增加湿地面积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为中心目标,通过加大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小微湿地和多用途管理区建设力度,强化湿地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湿地恢复与治理等措施,使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得到基本恢复,力求把湿地生态环境做到良性循环。湿地保护网络基本形成,湿地保护的法制体系、管理体系、科研监测体系不断建立与完善。开展湿地高效利用示范建设,实现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目标。创新管理机制,建立湿地生态红线管理制度和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四、出台《达拉特旗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年)》的主要任务
  (一)落实湿地保护分区与湿地名录管理制度,加强湿地管理。
  (二)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平衡。
  (三)开展湿地科研监测,维护生态安全。
  (四)推进湿地科普宣教工作,使湿地保护深入民心。
  (五)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