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17〕185号)要求,持续推进全旗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制定《达拉特旗公平竞争审查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已开展督查工作。
截至目前已督查五个单位,督查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达拉特旗能源局:1、建立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2、已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并对外公示;3、政策措施已全部审查,未发现有应审未审情况,未纳入公文流转程序;4、已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活动;5、已开展自查工作并报送工作情况;6、日常工作材料按时报送。
(二)达拉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建立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2、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并对外公示;3、增量文件审查4件均不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有应审未审情况;4、已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活动;5、已开展自查工作并报送工作情况;6、日常工作材料按时报送。
(三)达拉特旗教育体育局:1、建立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2、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并对外公示,暂未受理相关投诉;3、已纳入公文流转程序,新增政策文件均已审查,未发现有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文件;4、已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活动;5、已开展自查并上报送自查报告;6、日常工作材料按时报送。
(四)达拉特旗水利局:1、建立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2、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并对外公示;3、政策文件均已审查,未纳入公文流转程序;4、已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活动;5、已开展自查并上报送自查报告;6、日常工作材料按时报送。
(五)达拉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1、已建立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2、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并对外公示;3、未纳入公文流转程序,政策措施审查率达到100%,未发现有应审未审情况;4、已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活动;5、已开展自查并上报送自查报告;6、日常工作材料按时报送。
达拉特旗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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