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简介
1.为进一步完善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保障优势地区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保持玉米、马铃薯播种面积基本稳定,扩大大豆种植面积,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更高水平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2.补助对象:全旗玉米、大豆和马铃薯合法耕地种植面积。下列情况不得享受补贴:
(1)未经批准开垦、禁止开垦土地、国家已明确退耕的土地、黄河河道禁种高秆作物区域的玉米等非法耕地和非法种植的。
(2)未经申报、公示、审核的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种植面积。
(3)在没有较大灾害的情况下,对大豆等补贴范围内的作物单产明显低于当地常年平均水平的、种植后放任不管不进行田间管理的、种植在不适宜区域且有明显套取补贴行为的。
(4)黄河滩区常年被水淹没的耕地种植大豆等作物造成绝收的。
(5)违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超采区2023年度巩固治理任务的通知》(达政办发〔2023〕21号)文件利用地下水种植土豆等高耗水农作物的。
(6)其他已经明确的禁止享受补贴对象和范围。
3.补助标准:根据2024年我旗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总资金数,先给大豆生产者进行补贴,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按照《2023年达拉特旗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中补贴标准执行,(清种大豆300元/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中的大豆450元/亩给予补贴),大豆补贴完毕后,剩余资金按照各苏木镇上报的玉米实际种植面积测算确定我旗当年玉米每亩补贴标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根据2024年我旗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总资金数,按照各苏木镇上报的马铃薯实际种植面积,测算确定我旗当年马铃薯每亩补贴标准。
(二)办理程序
1.村级登记和两榜公示;2.苏木镇确认;3.旗级抽查;4.旗财政局会同农牧局根据各苏木镇本年的补贴面积,核算分配补贴资金,并将补贴资金切块下拨至各苏木镇,各苏木镇的补贴资金通过 “ 一卡通”兑现到农民手中。
(三)申请材料
各苏木镇将汇总审核认定后的辖区内玉米、大豆和马铃薯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数据以苏木镇政府正式文件(含电子版)报农牧局汇总确定补贴标准,并将补贴对象姓名(单位名称)、 一卡通账号、身份证号码、玉米、大豆和马铃薯合法种植面积等详细补贴信息(含电子版)以正式文件同时报农牧局审核,农牧局将汇总后的玉米、大豆和马铃薯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数据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函送财政局,作为补贴资金测算和拨付依据。
(四)咨询电话
农牧局办公室:5219347
(五)受理单位
旗农牧局
(六)办理时限
以上级文件时间为准,限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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