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和《鄂尔多斯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区 2024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4〕455号),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共对旗内6家矿山进行了2024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公告。
请相关矿山企业高度重视,按照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期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