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达拉特旗耀国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一) 抽样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耀国龙系列糖果;日期:2024年7月02日;抽样基数:1.60kg;检验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g/kg,标准指标≤0.1,实测值0.563,不符合GB2760-2014;检验机构:赛旺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 不合格耀国龙系列糖果处置情况
达拉特旗耀国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耀国龙系列糖果不符合GB2760-2014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货值金额较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四条(一)(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80元;2、罚款2000元。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达拉特旗耀国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