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达拉特旗人人家超市
(一) 抽样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胡麻油;日期:2024年12月20日;抽样数量:2桶每桶1.8L;检验不合格项目:酸价(KOH),标准指标≤3,实测值3.3,不符合GB 5009.229-2016(第二法);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
(二) 不合格胡麻油处置情况
达拉特旗人人家超市销售的胡麻油不符合GB 5009.229-2016(第二法)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能够提供货商的资质、票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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