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4日)。如若存在异议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行政审批办。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518799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所在地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汇达 能源 智慧 储运 中心 项目 |
达拉特旗汇达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首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查干沟村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储煤棚、办公楼及宿舍楼,同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 |
废气:本项目储煤棚及厂区道路无组织粉尘排放量较小,且大部分落于厂区内,排放至厂界外的量很少。 储煤棚采用封闭式结构,每座储煤棚棚设12套喷雾炮用于洒水降尘,同时配备3台喷雾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可有效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量。可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可以确保厂界达标排放。道路运输扬尘采用道路清扫、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通过上述措施可最大限度的减少无组织粉尘的产生量及排放量,可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相对较好;项目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均为排污许可规范中规定的技术可行性措施,可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废水:本项目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6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拉运至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项目无废水直接外排,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噪声:本项目实施后,主要从设备选型、阻隔传播途径两方面入手。 (1)在设备选型中选择可靠先进的低噪声设施。 (2)振动转动设备安装时设置减振支座,包扎阻尼材料,并提高安装质量。 (3)高噪声设备均布置于封闭式厂房内,在减振等其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厂房进行隔声。 (4)在总图布置时应尽可能少地将噪声设备布设在厂界附近,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确保工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保证厂界噪声不会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同时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同时,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及初期雨水池沉淀煤泥。(1)员工生活垃圾;项目劳动定员3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年工作300天,则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t/a,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装置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置,日产日清。(2)沉淀煤泥;初期雨水池主要用于收集厂内产生的雨水,雨水收集池定期清理会产生一定量的煤泥,产生量约0.2t/a,定期清理,清理后掺入原煤外售,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