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水利局关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2个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6日)。如若存在异议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达拉特旗水利局行政审批室。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5183836
附件:1.《内蒙古鑫隆有限公司达旗敖包梁石英砂二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书准予行政许可决书》(达水审批发〔2023〕52号)C:\fakepath\达水审批发202352号内蒙古鑫隆有限公司达旗敖包梁石英砂二矿建设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docx
2.《汇达能源智慧储运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达水审批发〔2023〕54号)C:\fakepath\达水审批发202354号汇达能源智慧储运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docx
达拉特旗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