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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通知

来源:达拉特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12 16:24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旗关于化解群众住宅办证难问题有关工作部署,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达拉特旗坚持以“群众无过错”为工作导向,深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全力化解群众住宅办证难问题,经集中攻坚,以下小区已具备办理分户登记条件,特通知全体业主尽快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温馨提示: 

  购房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共同到达拉特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大厅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需准备以下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三表合一,盖开发商公章、法人章,代理人签字); 

  2.购房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如房屋面积、层数、金额发生变化,需房地产公司出具补充协议,并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5.契税完税凭证。 

  达拉特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