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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交通运输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达拉特旗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12-16 11:33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2024年,我局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职尽责,规范文明执法,强化权力制约,全局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明显增强。结合一年来的工作实际,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直二级单位负责人和局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旗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成员共同抓的局面。二是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先后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次,与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带头学法用法,强化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夯实交通运输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推进法治交通建设。一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以提升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培养和业务知识培训为工作重点,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公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等法律法规13次,组织参加自治区执法轮训2次,努力建立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的交通执法队伍。二是通过发放宣传单、知识图册、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交通运输普法宣传,累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100余张,制作宣传展板6块,制作专项整治宣传片1部。

  (三)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全力整治交通领域乱象。一是以“抓好路面治理、抓好源头管控、抓好‘一超四罚’”“三个抓好”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积极营造安全有序公平竞争的交通运输秩序。截至目前,我大队与旗交管大队共开展联合治超行动38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1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6余台次,共检测涉嫌超载车辆4593余台次,处罚卸载车辆684台,共卸载货物64294.81吨。(其中治理“百吨王”167台,共卸载超载货物20855.3吨),办理赔补偿案件55件,收取赔补偿费用113.96万元。二是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客运、货运场站经营行为,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截至目前,对全旗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场所安全监管检查85家,发现安全隐患34处,现场整改11处,下达整改通知书26份。三是加强普货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检查和源头企业管控,对31家普货运输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及安全检查2次,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对超限超载源头企业检查20家,处罚6家。

  (四)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提升交通执法服务水平。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三务公开”制度,制定完善《执法举报、投诉处理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许可、处罚事项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组织召开专题会议15次,确保各项重大决策事项符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推广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编制形成“四张清单”,推出“轻违不处”“首违不罚”等人性化执法方式,推动说理式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二、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短缺,人员老龄化严重。我局大队现有执法人员41人,平均年龄超过46岁,加之超限超载、路产路权的巡查、公路工程建设安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水上交通安全、渔业船舶检验及汽修企业、驾校、普货运输企业监督检查等执法工作繁重,导致人员短缺更加明显。 二是执法队伍综合执法能力有所欠缺。交通执法工作点多、面广,执法事项多,专业性强,人岗相适应的难度大,执法能力和法律法规掌握上还存在不足,仍需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和培训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在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始终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在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旗委、旗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2025的工作中,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加强法治交通建设,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和机制建设,努力实现文明执法、有效监督、优质服务,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稳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一是以源头货运企业管控为重点,与旗能源局、水利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执法工作,压实源头货运企业主体责任,与旗交管大队在重点时段重点打击道路超限车辆,消除监管盲区,保持高压治理态势,有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超限超载反弹趋势。二是从科技监管入手,增设科技监管设备设施,逐步实现治超执法监管向科技化、精确化、高效化转变,逐步解放执法人力,最终实现“科技减人”目标。

  (三)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工程招标行为。对出现严重问题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问责处置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