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结合《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达政发〔2024〕55号)文件要求,围绕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大力提升自然资源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全面推进我旗自然资源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以有力的法治保障推动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一、梳理部门职责,优化营商环境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简化登记资料,坚持“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制度,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做到应知尽知。简化划拨转出让手续,开展延时、错时、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肯定。着力推进“异地办”、“帮代办”、“全市通办”事项。积极推广应用“自治区一窗业务平台”,全力打造“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站服务”模式,依托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和“蒙速办APP”实现二手房交易过户、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网上认证申请,不动产登记与核税同步审核,不见面办理。进一步做好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工作。
二、加强机制建设,规范权利使用
(一)落实“三项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出台了《行政执法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方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了审核程序,形成了完整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执法制度,保障执法工作有序运行。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区域联动工作机制、监督互查工作机制、信息共享工作机制、行政监察与考核评价等制度机制,根据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赋予苏木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利指导目录》(内司通〔2024〕21号)的文件精神,加强对苏木镇执法监督和指导,促进我旗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着力提升营商环境效能
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合理性审核,同时积极参加旗司法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案件评查工作,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
三、牢记初心使命,坚守执法为民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工作的着力点,以建设一支素质好、业务精、效率高、作风正的行政执法队伍为目标。通过强化班子建设,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大事集体研究、小事分工负责。强化理论学习,通过外出参加学习培训、召开集中培训和自学等形式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教育,参加法律法规业务专项培训5次。
四、密切联系群众,加大矛盾化解
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信访案件的登记、受理、调处和答复等工作。2024年共受理来信来访案件38起,已办结38个;12345热线接诉即办平台共受理工单共计346件,已办理346件。从信访案件分析,目前自然资源信访问题依然主要集中在违法用地问题、征地拆迁、不动产登记以及历史遗留问题。为确保社会稳定,不发生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我局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部署”语意重复>,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门的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了上访事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奠定了基础。遇有重大事件和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开通,对接收的信访维稳信息在第一时间发布和处置。
五、开展宣传教育,巩固宣传成果
我局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法治宣传。精心组织了“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系列宣传活动,针对一些乡镇、一些行业违法用地和土地信访量偏多的特点,实施“送法工程”,将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知识手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手册和保护耕地宣传册等送到当事人手中。全年共组织法治宣传15次,累计500多人次参加了宣传活动,制作并发放了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及宣传手册等1200余份。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法治理论学习,拓宽自然资源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拓展宪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通过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真正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创新、推动事业发展、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自然资源执法效能。注重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定期开展自然资源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提升执法人员执法素质。主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开展联合执法,发挥联动机制效能。
(三)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强化自然资源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充分利用在线巡查系统、卫片监测影像和群众投诉等渠道,及时发现违法用地,及时制止违法用地,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重大案件备案工作,及时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