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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

来源: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8-10 09:54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达政函〔2021〕308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相关规定,为切实推进我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巩固募捐活动长效机制,现将开展 2021年度“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倡导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落实上级要求,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建立常态社会募捐救助机制,发挥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补充作用,改善弱势群体的生存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活动主题及募捐范围 

(一)活动主题:“捐出您一天的收入,奉献您的一片真情”。 

(二)募捐范围:全旗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驻旗单位,各大中小型企业,社会各界。 

三、捐款用途 

备灾救灾、人道救助、公益项目建设。 

四、活动安排 

(一)“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从 20218月上旬开始,至 202111月底结束。捐款须当年开票,跨年不予开票。 

(二)各苏木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及驻旗各单位的募捐活动由本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二级单位的募捐活动由主管局统一组织),捐款统一交至旗红十字会。垂直管理部门的“博爱一日捐”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捐款交至旗红十字会。募捐活动结束后,请各部门、各单位将捐款人员名单电子版报至旗红十字会,便于捐款情况及时公示。 

五、捐款方式 

(一)现场捐款。可直接到旗红十字会办理。 

    址:文化科技大楼5507 

联系电话:0477—3962076  0477—3962081 

(二)银行转账汇款。须按下面的账户办理,转账后保留凭证并及时与旗红十字会联系,旗红十字会根据转账凭证出具捐赠票据。 

户名:达拉特旗红十字会   

开户行:达拉特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7700 30122 0000 0000 79273 

行号:4022 0528 1288  

捐赠项目:博爱一日捐 

(三)微信捐款。 为了方便广大群众捐款,旗红十字会开通了微信捐款通道,捐款单位或个人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实时捐款。捐款时请在备注栏内标注“博爱一日捐”捐款,并截图留存,以便后续的核对查验。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认识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意义,将募捐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的有效载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开展好募捐活动,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捐款,真正发挥表率作用。 

(二)强化组织领导。“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是一项长期的社会公益活动,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已将其纳入全旗“五位一体”考核评价体系,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积极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博爱一日捐”活动,按要求和标准组织募捐,善款须交至旗红十字会统筹安排使用,不得截留。 

(三)加大宣传力度。旗红十字会要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报道力度,积极宣传此项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对捐助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捐善款、献爱心”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要管理和使用好善款,严格落实“博爱一日捐”资金年度审计制度,确保捐款安全有效运行;要增强工作透明度,邀请新闻媒体适时通报募捐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