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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拉特旗两共维修资金归集管理方案》的通知

来源:达拉特旗 发布时间:2022-10-14 16:48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达政办发〔202240

 

各街道办事处、旗直各有关部门、驻旗有关单位

现将《达拉特旗两共维修资金归集管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14

达拉特旗两共维修资金归集管理方案

 

依据国家审计署派出审计组对鄂尔多斯市2020年、2021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使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反馈情况、2022519日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工作调度视频会精神和《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整改工作的通知》(鄂住建函〔202221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两共维修资金的管理,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业主两共维修资金的催缴力度,保障广大居民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结合起来,集中住建、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力量资源,加大开发企业占用维修资金清缴力度,不断规范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目标任务

2018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开展排查追缴工作以来,我旗排查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累计代收两共维修资金2960.849万元。截至目前,通过暂停办理业务、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司法诉讼等方式,累计已追缴2018.5936万元,剩余942.2554万元正在追缴中。其中涉及6个房地产项目,分别为华丽家族代收121.6412万元(已归缴20万元);北国花苑代收290.9342万元;雅馨家园代收47.4376万元;景隆家园代收18.0977万元(已全部归缴);锦华园代收52.6365万元;富贵嘉园代收449.6092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一)针对至今未及时足额缴纳代收业主两共维修资金,又无法提供抵押物的开发企业

工作措施:一是截至2022630日前未足额交清代收业主两共维修资金的房地产公司,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引导业主代表或业主委员会委托授权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向法院起诉执行。期间,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责令其停业整顿,停止办理所有业务,并将其违法记录纳入该公司的信用档案,列入黑名单并在全旗进行通报,以后在达拉特旗范围内不允许其进行房地产开发。二是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由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立案处罚,并处挪用资金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牵头单位: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人民法院、公安局、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930日前

涉及项目及企业:锦华园小区 中宝房地产公司(赵宝)

(二)至今未及时足额缴纳代收业主两共维修资金,已提供了抵押物的开发企业

工作措施:一是在抵押承诺期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的房地产公司,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协同各相关部门书面告知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交清所欠两共维修资金。二是逾期仍未缴清,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引导业主,授权委托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按照法律程序起诉后,拍卖、变卖所涉房地产公司已抵押的房产,房地产公司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并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予以立案处罚,并处挪用资金2倍以下的罚款。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和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拍卖所得资金优先偿还代收业主的两共维修资金,不足部分,由涉及企业补齐。

牵头单位: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人民法院、公安局、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930日前

涉及项目及企业:富贵家园 福泰房地产公司(薛海军)

雅馨家园 福泰房地产公司(张良)

北国花园 和宇房地产公司(高福祥)

(三)针对至今未及时足额缴纳代收业主两共维修资金,且与政府有往来账款的开发企业

工作措施:由企业提供与政府有往来账款的凭证、票据、协议,通过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核实后,签订委托支付协议,将政府拖欠企业的欠款优先偿还两共维修资金,将企业所代收业主两共资金直接转入两共维修资金专户。

牵头单位:财政局

配合单位:审计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达拉特旗税务局、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930日前

涉及项目及企业:华丽家族 汇金房地产公司(刘三勇)

(四)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开发企业

工作措施:对多次催缴仍不按时限缴纳代收业主两共维修资金且不配合的房地产公司,除通过诉讼程序进行处理外,结合扫黑除恶等行动移交扫黑办依法进行立案处理。对未缴存两共基金,并造成业主损失的,由所涉房地产公司承担。

牵头单位:公安局

配合单位:人民法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综

合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930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居民住房的“养老金”,是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民生资金。各相关部门和房地产企业要充分认识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把握政策,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缴交程序等相关政策,要控制好舆情导向。为了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达拉特旗两共维修资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各部门要组建工作专班,构建组织有力、协调畅通、联动高效的工作机制,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多措并举、专人督办、定期调度、强化落实,集中力量推动两共维修资金规范整治工作。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配合,以此次整治工作为切入点,全面、细致、深入的推进两共维修资金规范整治工作,以切实有力的工作措施,保障工作落实。

(二)加强信息归集。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要督促负责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公司必须在本方案下发之日起30日内,无条件将尚未在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立楼盘信息的住宅小区的全体业主交费资料和相应的缴纳、代收、欠缴及票据等相关账务资料提交至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此外,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要督促所涉房地产公司要及时将所有业主的两共维修资金信息录入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的两共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同步建立健全缴费台账。

(三)依法推进落实。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要联合各街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及时告知业主在向房地产公司领取钥匙前,需先向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缴纳两共维修资金。房地产公司在未核验业主缴纳两共维修资金相关凭证的情况下,直接给业主领取钥匙的,经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核查发现,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该房地产项目不予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待两共维修资金缴纳到位后,方可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各房地产公司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前,已销售的房屋两共维修资金必须由业主全部缴纳,暂未销售的房屋两共维修资金可先由房地产公司垫付,待房屋销售后收回并变更相关手续。

(四)建立长效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财政局等部门要建立两共基金归集管理长效机制,对我旗已完工的项目开展“回头看”,再梳理再核查,建立问题台账,彻底整治存在侵占两共维修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达拉特旗两共维修资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达拉特旗两共维修资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确保归集追缴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成效,成立两共维修资金归集追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李志武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岳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员:杜     白塔街道办事处主任

             西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工业街道办事处主任

        万发军   昭君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志刚   锡尼街道办事处主任

        庞丽燕   平原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国元   司法局副局长

乔建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陈为民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财政局财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胡文利   审计局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张永智   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小刚   国家税务总局达拉特旗税务局副局长

郑世军   公安局副局长

包立平   人民法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杨清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永智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两共维修资金催缴归集等工作,统筹协调催缴归集工作过程中的制度建设、方案制定、台账管理、法律事务、协调联络等工作。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解散,不再另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