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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推进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6-14 17:41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达政发〔2023〕10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直各部门,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驻旗各单位:

  《达拉特旗推进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经旗人民政府2023年第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3日

 

  达拉特旗推进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印发《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农牧医发〔2021〕441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2〕81号)精神,为全面提升“三农”服务能力,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牧业生产资料销售、农畜产品购销、农机、农牧业技术咨询服务能力,我旗在全面推行兽医社会化服务的基础上,创建全域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全域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目标任务。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依托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统一整合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全域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力争经过3—5年努力,基本形成组织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全产业链覆盖的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一是种植业社会化服务,范围包括农机服务、农技服务(测土配肥、耕地质量提升、盐碱地治理、植物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水肥一体化配套服务;种子、化肥、饲料、生物肥料、农药、兽药供应。

  二是养殖业社会化服务,范围包括良种繁育、养殖配套机械、养殖场所气味治理及碳排放控制、动物尸体、粪尿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三)工作措施。

  一是建设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大数据平台。将农牧业信息、数据以及各种需求纳入大数据平台,便于全旗农牧业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分享。扩大大数据平台覆盖面,实现农牧户手机APP注册,与大数据平台互联互通,便于线上线下对接。聘请专业院校知名教授、行业部门技术能手或专家等组成服务团队,通过大数据平台实现远程诊疗、疫情评估、技术指导。

  二是建立三级服务网络。充分整合现有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全旗实行“三级叠加式”服务模式,即1个总部+9个分中心+23个服务站+N个服务事项,构建三级分工不同、相互依存、共创共享、高效运转的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网络。

  三是择优采购社会化服务公司。由旗政府通过招标或竞争性磋商确定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企业(与兽医社会化服务共同选择同一个服务组织),承接全旗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政府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和支持,鼓励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整合上级社会化服务、化肥减量增效、秸秆综合利用、耕地质量提升、退化耕地治理和盐碱地改良、病虫害统防统治、地膜科学使用项目资金,合力推进社会化服务工作,加快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同时要求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自身约束,坚持“便民、为民、惠民”的原则,最大程度发挥企业优势,提高农牧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我旗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五是建立保障机制。首先要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推进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其次是加强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其它债券资金,同时需加大本级财政预算,保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顺利实施。

  二、全面推行兽医社会化服务

  2022年自治区将我旗列为自治区兽医社会化服务改革20个试点旗县之一,要在2022年底前全面推行兽医社会化服务。

  (一)兽医社会化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疫病的净化和消灭、检疫,以及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动物疫病诊疗及兽药经营等社会化组织可承接的事项。

  (二)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按照“1+9+23”的模式,创建1个旗级社会化服务组织、9个苏木镇社会化服务中心、23个(在原来23个苏木乡镇政府所在地各建1个)嘎查村级社会化服务室,并建设相应的办公场所、功能区及购置仪器设备。

  (三)技术支撑。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技术支撑,全程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工作人员,制定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措施和服务标准,社会化服务组织要严格按照技术措施开展工作,技术措施、服务标准完成情况由旗疫控中心和苏木镇动物防疫机构进行督促检查。

  (四)人员管理。为统筹做好兽医社会化和现有兽医体系过渡衔接,确保工作正常开展,防疫队伍平稳过渡。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可参照《达拉特旗嘎查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细则》内容,制定防疫员管理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加强人员绩效管理,防疫员人员向旗农牧局备案。

  (五)工作机制。由旗政府统一领导,农牧局牵头通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旗级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苏木镇通过成立农牧公司或合作社等形式组建本级社会化服务组织,并配合完成全旗统一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旗财政局负责政府采购服务的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进行审核。旗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提供政府采购服务组织纳入年检、执法以及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监管体系。旗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服务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旗农牧局负责核实服务组织的资质及相关条件,监督、指导动物防疫服务工作全过程,保障防疫物资供应,资金筹措、考核验收。

  (六)监督考核。由旗农牧局、苏木镇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程督查、指导,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实施采购前,制订采购服务的绩效目标,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实施过程中,对采购服务实时绩效跟踪;实施结束后,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资金使用、服务质量、协作状况等实行严格绩效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分为未完成、完成、优质完成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的,企业要根据业务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补救,补救工作所需资金从企业缴纳的工作保证金中支付,并根据完成情况评估是否继续签订采购合同;考核结果为完成的,及时足额支付服务经费;考核结果为优质完成的政府给予100万元奖励。考核评估工作在每年春秋集中免疫结束后和年底进行。设立企业工作完成保证金100万元。

  三、资金预算及来源

  (一)工作经费预算及来源。根据我旗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需求,参照自治区其它地区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价格,结合我旗实际,通过测算,我旗2023年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需1164.7万元左右,扣除上级下拨动物防疫员补贴工资270万元(2022年上级下拨防疫员补贴工资270万元,预计2023年也下拨270万元左右)外,不足部分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预算及来源。社会化服务办公场所建设项目分三期建设。

  一期建设资金预算1215万元,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审批,土地征收、建设办公场所及兽医院、房屋征收、购置仪器设备、网络平台建设等。建设时间为2023年。

  二期主要包括建设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生产经营性用房、农用物资库房和农机具库房。建设时间为2024年。

  三期主要包括建设仓储物流用房等。建设时间为2025年。

  一期建设资金以上级专项资金为主,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承担;二期和三期建设资金通过争取债券资金或上级专项资金进行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