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汇总各苏木镇、街道和旗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lt.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达拉特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及旗委、旗政府工作安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以公开稳预期、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全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持续推动主动公开。一是严格落实《条例》中主动公开要求,督促各单位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内容、依据、时限、主体、途径、对象、方式等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应公开近公开。2020年全旗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二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2020年旗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任务,聚焦政策落实,对打赢“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政府信息进行全面公开,在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300余条,其中财政收支、预决算类信息247条,重大建设项目情况、项目申报批准、政府采购、质量安全监督、重大项目招投标、施工竣工等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416条,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51条,医疗卫生、教育发展、脱贫攻坚、社会救助与福利、环境保护等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586条。三是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发布工作。全旗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达政公办发〔2020〕6号)文件精神,将政策解读工作作为政策性文件公开的必要环节,按照“三同步”要求,及时做出权威解读,发出权威声音。2020年全旗行政机关政策解读政策29件。同时,丰富解读形式,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发布与传统方式相结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解等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
(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机制,2020年新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上年转结办理事项5件,全部在法定时限内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涵盖26个领域项的达拉特旗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探索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二是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和常态化监管工作,建立“每日抽查,每周复查,每月通报”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四)大力推进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应急管理,我旗成立了以旗常务副旗长为组长的信息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机制迅速启动和指挥顺畅。二是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于11月上线运行,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建设,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度、年报和国家法定公开内容以及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进一步将网站打造成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的主渠道,积极发挥旗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三是推进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要求,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地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务平台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保密审查全覆盖。
(五)监督保障。在上级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重新修订《达拉特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健全完善达拉特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2020年,对全旗43家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通报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公开情况9次,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中,根据工作实际进展对苏木镇、各部门进行考核打分,并将结果上报市级考核办,将过程考评与结果考评相结合。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确保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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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69 |
增3/减2 |
4967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27 |
增28/减5 |
9702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191 |
增232/减48 |
1526 |
|
行政强制 |
193 |
增13/减8 |
7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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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0 |
增11/减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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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5 |
21849.1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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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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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1 |
5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1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1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1 |
0 |
0 |
0 |
1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单位的公开意识和自觉性有待提高,公开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水平有待提升,一些重点领域存在公开标准不统一、公开要素不齐全问题,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公开的实效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依法公开能力仍需提升,对依申请公开疑难问题研究和分类指导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2020年,我旗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对标我旗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更加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努力创新,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切实提升公开水平和公开实效。一是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建立较为完整的政务公开基本目录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细化重点领域公开事项的基本目录,对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更新频率等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促进主动公开有章可循、有序推进。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运用多种展现方式,使解读更加可视、可读、可感。三是进一步通畅依申请受理渠道,建立依申请公开与主动公开的协同转化机制,进一步提高依申请规范化水平,从而更优、更高效地推进我旗政务公开工作。四是强化人员培训和监督考核,坚持日常检查、季度通报、社会评议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提高公开自觉性和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加强对依申请疑难问题和典型案例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