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公办发〔202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究落实2022年要点内容,保质保量公开任务台账内容。并于7月13日前按照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台账和政务公开地方标准开展自查整改和“回头看”工作,补齐2021年任务台账要求公开内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办将按照各单位整改结果适时开展督查。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鄂尔多斯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达拉特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