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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的通知

来源: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3-07-25 15:43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各旗区工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化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调整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内工信经运字〔2022405号),本次重点支持范围包括光伏新材料及应用、稀土新材料、电供热等12个行业。现就内蒙古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2022版)》内的行业和产业方向进行申报,申报企业需为已投产的企业,目录外的一概不予受理,已经享受的企业无需重复申请。 

  二、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单位)要严格按照附件2要求编写申报材料。由于疫情原因,各旗区先将本月的企业申报材料的扫描件及电子版于20221013日下午530前报市工信局电力市场科。从11月开始,各旗区工信局于每月7日前将企业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4份)报至市工信局电力市场科。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2022版)》 

      2.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企业申请材料 

                             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