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工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化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调整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内工信经运字〔2022〕405号),本次重点支持范围包括光伏新材料及应用、稀土新材料、电供热等12个行业。现就内蒙古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2022版)》内的行业和产业方向进行申报,申报企业需为已投产的企业,目录外的一概不予受理,已经享受的企业无需重复申请。
二、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单位)要严格按照附件2要求编写申报材料。由于疫情原因,各旗区先将本月的企业申报材料的扫描件及电子版于2022年10月13日下午5:30前报市工信局电力市场科。从11月开始,各旗区工信局于每月7日前将企业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4份)报至市工信局电力市场科。
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