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272201173013X4/2023-3529692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达政办发〔2023〕63号
成文日期 2023-08-02 公文时效 有效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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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交通运输局: 
 
  现将《达拉特旗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细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 
 
 
  达拉特旗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增强各苏木镇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达拉特旗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中的农村牧区公路是指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已纳入全国公路数据库中的本辖区内的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三条 本细则中的考核对象为各苏木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及其委托的各专业公路管理养护机构,由旗交通运输局组织人员实施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第四条 考核内容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是在管养机构健全、有固定办公场所、制度建设及上墙资料完善的前提下,采用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 
 
  机构建设(10分) 
 
  1.苏木镇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并有固定办公场所(5分); 
 
  2.嘎查村委员会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议事机构并有固定办公场所(5分)。 
 
  制度建设(10分) 
 
  1.工作制度:岗位职责、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管养巡查、养护考核制度健全(2分); 
 
  2.公开信息:农村公路管养机构(苏木镇及嘎查村)基本情况简介及管理人员分工、管养路线明细及示意图(2分); 
 
  3.工作开展情况:苏木镇人民政府及其农村公路管养机构指导检查嘎查村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开展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2分); 
 
  4.路长制:各苏木镇辖区内农村公路均设置路长公示牌(2分); 
 
  5.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落实人员、机械及储备物资(2分)。 
 
  档案管理(10分) 
 
  管养路线明细表、养护巡查记录表、桥涵检查记录表、桥梁台账、涵洞台账、安防设施及标牌台账、养护费用支出台账、路况信息统计台账、路域环境整治、应急相关资料(每项1分)。 
 
  养护管理(50分) 
 
  1.路基:路基边坡稳定平顺,坡率符合要求;边沟、排水沟无淤塞;防护设施完好,无杂物。路肩、平整密实,边缘顺适,路肩无车辙、塌陷、缺土等病害;对高出路面部分影响排水的高路肩应及时铲除,无杂草、垃圾、杂物(10分)。 
 
  2.路面:平整完好、清洁无杂物、排水顺畅;及时修补沥青混凝土路面的裂缝和坑槽,及时填灌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裂缝和纵横接缝等(10分)。  
 
  3.桥梁、涵洞:排水通畅无堵塞、桥面清洁无杂物;涵洞完好无淤塞、无开裂、无沉陷、无漏水(10分)。 
 
  4.路域环境:路域环境(公路控制区内即边坡坡脚或土路肩边缘向外5米范围)整洁、无垃圾及其他影响行车安全及美观的杂物等(10分)。 
 
  5.公路绿化:公路两侧宜林路段均须进行绿化,并有一定的存活率(10分)。  
 
  路政管理(10分) 
 
  1.制度建设及人员配备:建立苏木乡镇及嘎查村委会村公路路政管理网络,苏木镇监管员和护路员均可作为苏木乡镇、嘎查村两级路政管理联络员,健全乡规民约和村民护路公约(3分)。 
 
  2.路障清除:保持农村公路路容整洁,无乱堆乱放、打场晒粮,无侵占公路用地现象(2分)。  
 
  3.维护路产路权: 及时制止挖占公路、在建筑红线内新增违法建筑、在边沟以内新增杆线、因采石、建设开发等损坏路面、阻塞边沟等现象,及时清理路肩种植农作物现象(3分)。 
 
  4.安全设施:管理和维护好农村公路标志、标牌、危险路段安防工程、警示桩等设施,对缺损、丢失的应及时补上,歪斜的应及时扶正(2分)。 
 
  养护资金管理(10分) 
 
  要求养护资金及时筹措到位,旗级养护资金设置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作他用。 
 
  第五条  苏木镇公路管养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管理协调、突发事件的人力、物资、机械的组织调配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各嘎查村要明确农村公路护路员,各苏木镇公路管养机构每星期要有不少于1次的路况信息报送,每月要在辖区内组织不少于1次的突击管养。完善苏木镇农村公路管养机构行政管理体系,健全路况信息动态系统,及时有效维护路产路权。 
 
  第六条 考核采用平时抽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平时抽查每3个月进行一次,每次抽查2-3个苏木镇,原则上每个苏木镇每年抽查不得少于2次,每次检查路线不得少于其辖区内乡村公路总里程的70%。平时抽查与年度考核按6:4权重计算年底综合考评得分。  
 
  第七条 奖惩办法 
 
  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乡、村道路给予日常养护补助。对农村公路管养机构目标任务完成较好且得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评定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一类苏木镇;得分在75分(含75分)以上85分以下的,评定为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二类苏木镇;得分在65分(含65分)以上75分以下的,评定为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三类苏木镇;得分在65分以下的,评定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不合格苏木镇;考核得分为养护综合考评优胜单位的给予资金奖励,并在下年度优先安排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申报依据。 
 
  第八条 在管理养护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责任单位的年度评定资格,扣除相应补助资金。 
 
  1.对农村公路垃圾未及时清除、路容路貌较差,以及路况较差、管理混乱、严重影响车辆通行,被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2.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中有严重违规、违纪的。 
 
  3.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社会影响较大的。 
 
  4.评定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不合格的。 
 
  第九条 本办法由达拉特旗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