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管理好、养护好农村牧区公路,适应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达拉特旗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办法》《达拉特旗经营性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达拉特旗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办法》),现就《细则》《办法》修订的背景、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转变农村公路发展思路,全面落实本级人民政府、苏木镇人民政府、嘎查村委会分级管理的责任,建立农村公路管养长效体制机制为重点,为加快乡村振兴、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以上《细则》《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牧区公路、经营性公路管理养护,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管理好、养护好农村牧区公路,适应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
三、主要内容
公路管理养护考核细则:考核对象为各苏木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及其委托的各专业公路管理养护机构,考核内容为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养护管理、档案管理、路政管理5各方面;由旗交通运输局组织人员实施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办法:明确旗交通主管部门、各苏木镇、嘎查村在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具体职责职能。
经营性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对收费公路即G512树吉线、X602德胜泰至敖包梁公路、X635树林召镇过境公路、X640解放滩至柴登公路、Y203榆林子至柴登公路及S224德胜西至萨拉齐公路、罕台川大桥、德胜泰黄河大桥经营企业进行考核。
四、文件执行
《细则》《办法》明确为2023年8月2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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