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到户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621MB1688871X/2022-3264780 发文字号: 达政发〔2022〕42号 成文日期: 2022-08-05
发文机关: 政府办 信息分类: 农牧业、林业、水利;涉农补贴;生态环境 公开日期: 2022-08-12
概  述: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现将《达拉特旗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到户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到户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8-12 00:0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现将《达拉特旗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到户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285 

   《达拉特旗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到户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林资源保护,切实做好我旗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各项工作,按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和国家级公益林优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森林生态效益的增长为主要目的,以国家核定认可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为对象,按照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依法依规、规范操作的原则,把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作为维护林农权益、增加林农收入、促进林区和谐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重大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区划办法 

  (一)在国土三调数据中林地数据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区划林班,对相对集中连片450亩以上的林地全部区划成国家级公益林,划定等级为二级公益林。 

  (二)以下地块涉及的林地未划入国家级公益林:1.三晌梁工业园区、风水梁园区规划范围内;2.恩格贝管委会规划范围内;3.矿区征地范围内;4.沙厂征地范围内;5.光伏发电规划范围内;6.城区范围内;7.农田防护林和路旁林;8.属于已确权耕地上的林木;9.房前屋后的林地。 

  三、补偿范围 

  2021年,国土“三调”数据中林地数据范围内划定我旗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173.4万亩、涉及小班地块25164个,其中国有196967亩、涉及小班地块2622个,集体1537033亩、涉及小班地块22542个。我旗国家级公益林共涉及9个苏木镇和2个国有林场。其中国有中和西林场国家级公益林90510亩、涉及小班1397个;白土梁林场国家级公益林106457亩、涉及小班1225个;集体国家级公益林中涉及中和西镇国家级公益林261034亩、小班2224个,涉及恩格贝镇国家级公益林305630亩、小班4568个,涉及昭君镇国家级公益林162247亩、小班2350个,涉及展旦召苏木国家级公益林100073亩、小班3737个,涉及树林召镇国家级公益林183193亩、小班2675个,涉及王爱召镇国家级公益林10998亩、小班129个,涉及白泥井镇国家级公益林1776亩、小班83个,涉及风水梁镇国家级公益林475873亩、小班6363个,涉及吉格斯太镇国家级公益林36209亩、小班413个。 

  四、补偿到户程序 

  旗林业和草原局具体负责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到户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具体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分配到户的开展落实等工作。具体如下: 

  (一)由旗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各苏木镇(国有林场)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召开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到户培训会,对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到户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将确定的国家级公益林数据依苏木镇嘎查村(国有林场)进行打包出图,及时下发至各个苏木镇(国有林场)。 

  (三)各苏木镇(国有林场)在接收到各自数据信息后,要安排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修改数据信息,同时要按保密工作要求做好数据信息的保密工作。 

  (四)各苏木镇(国有林场)需按照各自的工作任务及时开展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等工作。组织召开苏木镇(国有林场)、嘎查村、社工作会议时,需同步做好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字按押和影像留存等工作。将所属的国家级公益林小班地块分配到户后需完整准确的填写国家级公益林补偿申请表,并同步建立电子档案,使国家级公益林的图表库和补偿对象始终一致。 

  (五)各苏木镇组织嘎查村、社根据会议内容填写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分配花名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属嘎查村村民代表、苏木镇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留存档案,并同步建立电子档案。 

  (六)各苏木镇负责将所属嘎查村、社内由村民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落界数据进行汇总,并建立电子档案。 

  (七)各苏木镇将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分配到户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汇总后,上报旗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到户工作办公室。 

  (八)旗林业和草原局对各苏木镇上报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档案进行审核,对审核无误的资料进行归档留存,对审核存在问题的档案退回各苏木镇进行重新整理完善。 

  (九)各苏木镇(国有林场)要进一步完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优化成果,做好国家级公益林的数据更新工作,对于补进和退出的国家级公益林要认真填报国家级公益林小班林地勘查表。 

  (十)对于因毁林开垦、过渡放牧等原因导致国家级公益林被破坏,不能发挥生态效益的国家级公益林地块,要及时停发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人责任。 

  五、时间安排 

  旗林业和草原局于7月底前组织各苏木镇(国有林场)召开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地块分配到户工作培训会。各苏木镇(国有林场)于8月起开始勘查收集、整理汇总、补偿到户等工作,于10月中旬全面完成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补偿分配到户工作。 

  六、经费保障 

  为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到户工作,旗人民政府专项安排100万元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国家级公益林小班的外业调查、人工及车辆使用、内业整理、档案建设、宣传等费用。 

  七、组织保障 

  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到户工作是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的可靠依据,更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惠民工程。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到户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长:张栋梁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高永权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员:杜     恩格贝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 

  吉仁道劳  昭君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 

        树林召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 

  田岩峰    王爱召镇人民政府镇长 

        白泥井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艳玲    风水梁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宝山    中和西镇人民政府镇长 

    广    展旦召苏木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苏木长提名人选 

  贾培强    吉格斯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 

  郭建忠    旗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和草原局一级主任科员郭建忠同志兼任,日常工作由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天然林资源保护和产业发展站负责。 

  八、工作要求 

  (一)在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到户的过程中,涉及个人与个人、社与社、嘎查村与嘎查村、苏木镇与苏木镇林地林木界线之间的补偿对象,必须有双方的签字确认作为补偿依据。 

  (二)所填写的表格必须完整、清晰、准确,有涂改的地方必须盖章或摁手印。 

  (三)在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到户的过程中,以嘎产村为单位下发小班的,每个小班补偿必须分配到户,以个体、联户、集体、均利方式分配的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村界不准确的小班,要与相邻村进行协商沟通,确定补偿分配花户。 

  (四)本次三调未划进国家级公益林,但在原国家级公益林范围内的林地,如农牧民有意愿调入国家级公益林,可对林地小班进行标记,最终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待审批后可纳入国家级公益林范围。 

  (五)此次补偿到户是在国土三调的基础上重新确定补偿花名,作为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的依据,所以在补偿到户的过程中必须宣传到位、工作到位、通知到位。 

  (六)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到户发放过程中,各苏木镇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一卡通”清册登记上报工作,林业和草原局按要求做好清册审核把关工作,旗财政按要求做好相关资金的核发工作,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到户工作中相关工作经费由旗财政全力以赴予以保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位。     

  附件:1.国家级公益林补偿申请表 

  2.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到户会议记录 

  3.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到户花名表 

  4.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到户公示表 

  5.林地外在原国家级公益林范围内需补进国家级公益林小班现地勘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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