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开展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到户工作的背景: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和国家级公益林优化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1]51号)文件精神,我旗在第三次全国调查数据中林地的范围内进行了国家级公益林的优化工作。最终确定我旗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173.4万亩,涉及小班地块为25164个。因为区划成国家级公益林后,国家有相应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林地必须到户才能把相应的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到户,所以开展此项工作。
二、 区划办法的解读
达拉特旗根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我旗实际进行了国家级公益林优化区划工作。具体区划办法如下:
(一)在国土三调数据中林地数据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区划林班,对相对集中连片450亩以上的林地全部区划成国家级公益林,划定等级为二级公益林。
(二)以下地块涉及的林地未划入国家级公益林:1.三晌梁工业园区、风水梁园区规划范围内;2.恩格贝管委会规划范围内;3.矿区征地范围内;4.沙厂征地范围内;5.光伏发电规划范围内;6.城区范围内;7.农田防护林和路旁林;8.属于已确权耕地上的林木;9.房前屋后的林地。
三、 补偿到户工作的举措
为了更好的做好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到户工作,制定了补偿到户工作的程序及工作要求。为了保障此项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政府还筹集了100万元的工作经费。工作程序如下:
(一)由旗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各苏木镇(国有林场)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召开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到户培训会,对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到户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将确定的国家级公益林数据依苏木镇嘎查村(国有林场)进行打包出图,及时下发至各个苏木镇(国有林场)。
(三)各苏木镇(国有林场)在接收到各自数据信息后,要安排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修改数据信息,同时要按保密工作要求做好数据信息的保密工作。
(四)各苏木镇(国有林场)需按照各自的工作任务及时开展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等工作。组织召开苏木镇(国有林场)、嘎查村、社工作会议时,需同步做好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字按押和影像留存等工作。将所属的国家级公益林小班地块分配到户后需完整准确的填写国家级公益林补偿申请表,并同步建立电子档案,使国家级公益林的图表库和补偿对象始终一致。
(五)各苏木镇组织嘎查村、社根据会议内容填写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分配花名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属嘎查村村民代表、苏木镇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留存档案,并同步建立电子档案。
(六)各苏木镇负责将所属嘎查村、社内由村民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落界数据进行汇总,并建立电子档案。
(七)各苏木镇将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分配到户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汇总后,上报旗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到户工作办公室。
(八)旗林业和草原局对各苏木镇上报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档案进行审核,对审核无误的资料进行归档留存,对审核存在问题的档案退回各苏木镇进行重新整理完善。
(九)各苏木镇(国有林场)要进一步完善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优化成果,做好国家级公益林的数据更新工作,对于补进和退出的国家级公益林要认真填报国家级公益林小班林地勘查表。
(十)对于因毁林开垦、过渡放牧等原因导致国家级公益林被破坏,不能发挥生态效益的国家级公益林地块,要及时停发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人责任。
四、 主要工作内容及目的
此项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确定区划的国家级公益林小班分到户,为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发放提供可靠依据。
解读单位:达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 解读人:边秀梅 联系方式:1594736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