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蔬菜应急收购贮藏补贴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621MB1688871X/2023-3564883 发文字号: 达政发〔2023〕80号 成文日期: 2023-12-25
发文机关: 政府办 信息分类: 农牧业、林业、水利;业务工作;涉农补贴 公开日期: 2023-12-28
概  述: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现将《达拉特旗2023年蔬菜应急收购贮藏补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蔬菜应急收购贮藏补贴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12-28 00:0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现将《达拉特2023年蔬菜应急收购贮藏补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达拉特旗2023年蔬菜应急收购贮藏补贴方案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31225 

  附件: 

  达拉特旗2023年蔬菜应急收购贮藏补贴方案     

  为解决近期我旗蔬菜积压滞销问题,确保农牧民丰产又增收,就2023年蔬菜应急收贮补贴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通过实施本旗蔬菜应急收购、贮藏奖补政策,鼓励相关经营主体加大收购、贮藏本旗地产蔬菜力度,缓解202310月以来我旗蔬菜积压滞销状况,确保蔬菜稳产保供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奖补范围 

  2023116日起至126期间,收购并且仓储我旗各苏木镇地产蔬菜的主体,包括旗域内外各类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集贸市场、商超、经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包含自产蔬菜贮藏)。 

  三、奖补标准 

  收购并且仓储我旗各苏木镇地产蔬菜100吨以上,按照收购贮藏形式分类补贴,分为收购类和自产自销类,其中,收购类分为经纪人收购和企业、村集体收购加工自用两类,经纪人收购原则上按照每吨300元给予补贴,企业、村集体收购加工自用原则上按照每吨150元给予补贴;自产自销类分为不耐储存和耐储存类,不耐储存类原则上按照每吨150元给予补贴;耐储存类原则上不予补贴。 

  四、补贴要求 

  (一)补贴程序 

  各苏木镇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在前期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核对本苏木镇蔬菜收贮情况,组织本区域内采购主体进行申报,旗农牧局组织验收并发放补贴资金。 

  采购主体需与农民签订采购合同(农户自储不需提供采购合同),填报《达拉特旗2023年蔬菜应急收购贮藏补贴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村委会及苏木镇政府逐级审核确认,旗农牧局审核验收同意后给予补贴。 

  (二)申报材料 

  1.《达拉特旗2023年蔬菜应急收购贮藏补贴资金申请表》。 

  2.收购单位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经纪人等个人需提供身份证明等佐证材料。 

  3.采购对象产地证明材料。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产地来源证明(包括种植企业/种植户规模)。 

  4.采购合同。收购主体与农户签订采购合同,包括采购品类、数量、价格、金额等基本信息。 

  5.储采购蔬菜资金往来证明(发票或收据、资金流水等,自储不需提供)。收储、自储蔬菜的主体提供租赁冷库(租赁合同、发票或收据,资金流水等)或自有冷库证明材料;就地简易仓储的需提供相关图片资料。 

  达拉特旗2023年蔬菜滞销收购贮藏补贴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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