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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三为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来源:达拉特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12-18 09:14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政务大厅5楼509室联系方式:0477-2257302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温三为

 

土地、房屋

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南园街北,召西路西,馨和家园3#1单元302

产权证号:蒙(2022)达拉特旗不动产权第0007889号。

温民

 

 

   达拉特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2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