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石英砂矿生产能力管理,规范石英砂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保障行业规范管理,按照《达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石英砂生产加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达政发〔2023〕31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达拉特旗石英砂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8天(2023年8月23日至8月30日)
二、公示方式:
1、达拉特旗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lt.gov.cn)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信件邮寄、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282933438@qq.com
2、联系电话:0477-2258340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3、邮寄地址:达拉特旗政务服务中心,邮政编码:014300。
注:本次为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公示,所有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
附:1.《达拉特旗石英砂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达拉特旗工信和科技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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