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旗非煤矿山用地审批行为,解决非煤矿山在用地审批时面临的问题,保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程序的函》(内自然资函〔2023〕10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11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联系人:张永才
2.联系电话:0477-5189694
3.电子邮箱:2300749182@QQ.COM
4.通讯地址: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511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2.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暂行规定征求意见说明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7日